原告丹智有限公司,营业所在地:台湾省台北市大安区乐业街155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陈国勋,该公司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鲁东飚,广东加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李黄善,广东加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告广州市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省微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大楼八楼。
法定代表人乔连学,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丹智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丹智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丹智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7736元,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剩下部分人民币7736元由本院退还给原告。
-
北京某医药科技发展公司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纠纷案
302人看过
-
广东广州市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富港发展公司等合作建房纠纷案
412人看过
-
陈贤斌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上诉案
165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有限公司合同
381人看过
-
上海青远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锐发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
431人看过
-
诚亿实业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375人看过
合作经营是指不同的主体在协议的基础上,各自承担责任并共同参与资源的整合和存量共享,实现相邻层次、跨部门业务领域的规划、统筹、协同一体化,以获得更高效益。 合作经营的具体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合作各方组成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共同经营,实行全面的... 更多>
-
深圳市恒和拓展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与实际经营相同但不一致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1首先,从您提到的名称来看,该机构应当属于深圳市恒和拓展科技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因而首先必须由深圳市恒和拓展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主体来申请设立,其他主体不可能设立这样一家机构(工商部门不会批准); 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其次,可能存在争议之处在于使用该名称可能会与新浪发生纠纷。可能会被新浪以不正当竞争为由主张侵权,但我们认为,如果拟设立
-
中外合作经营有限公司合同合同范本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
-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可以为:软件设计与开发、游戏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企业信息化、网站设计与开发、网页制作、电子商务、通信系统开发集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与集成、自动化工程、软件销售、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公司与经贸职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成立一个新公司合法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9以上的这位朋友你好: 从你以上的表述来看,你公司与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出资,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就目前所获得的信息,简单的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就单纯的从两个公司之间合资成立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的角度来看,以上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但从人员的结构上是有一定的问题的。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来看,一名劳动者只允许与一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从以上的情况看,劳动人员除了所拥有直属后勤服务部的劳动关系以
-
自然人与有限公司的签双方合作合伙经营合同有效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合同的约定是有效地,但是建议还是通过变更登记,将你的出资以股权的方式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这样会更有保障一些。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两种: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