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5:43:34 458 人看过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那么,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如何开展?

1、本次确权范围:全市二轮承包集体土地,没有纳入二轮承包的机动田、承包期限内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在本次确权前可以通过微调的办法调整到户进行确权。其他情形不做要求。

2、登记办法:人口以1995年12月31日24时为基础,1995年12月31日24时在册人口为法定财产所有人,新增人口予以登记但要在备注栏注明来源。田地以二轮承包为基础,按目前实际承包填写。

3、关于个别地区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处理方式:对于城市规划区内和工业园规划区内今年即将征用的村组,以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议确认同意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将户主签字的会议决定和申请报告一并报市确权办审批,审批同意后可以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个别土地整理区原本没划分承包地只有承包数据的可以参照上述办法申报。

4、关于承包地调整问题:总原则是不允许调整。但有几种情形可以微调。

一是部分承包地被征用,征地款由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分配的;

二是原本组集体有机动田的;

三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地严重失衡的;

四是由于死亡绝户或不愿耕作上缴有剩余土地的;

五是组内公益事业建设事前会议确定占地调整的。

5、改变耕地形状的承包地确权:

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承包地只要没有办理农转非的一律登记为承包地。具体问题处理如下:

一是占承包地建房:已由国土部门批准办理集体建设用地的不调整承包地,但不再登记为承包面积,只在承包证书上注明。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的一律登记为承包地。

二是退耕还林的承包耕地:林业部门已办理林权证的在本次登记中剔除不再登记在证书中注明;没有发放林权证的本次计入承包耕地面积。

三是已改为花卉苗木种植的登记为承包耕地。

四是改为茶果园的登记为承包耕地。

五是改为鱼塘的登记为承包耕地。

六是其他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已经国土部门批准该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可以不确为承包地,应登记备注,未办理农转非的一律登记为承包耕地。

七是原承包耕地因抛荒、水冲、沙压等原因造成现在不能耕种的本次继续登记为承包耕地,如已核减承包面积在组内进行了调整的则按调整后承包地确权。

6、死亡绝户(以二轮承包时农户在册人口计算):收回其承包地归集体,不再登记发证。

4、已长期流转的承包地不论流转方式只登记为原承包农户,不能登记流入方。

8、耕地登记划分:按当地核定产量以1000公斤为一类、900公斤为二类…依次类推至六类。

9、未承包耕地、水面一律登记为组级集体,不确权到户。

10、共有人登记可以以二轮承包为准,现实人口亦可进行登登记,但以现实人口为主登记的必须将二轮承包后的出嫁女登记在内。

11、全户农转非:二轮承包时在册人口全部农转非户可以收回其承包权,承包田另行调剂发包。

12、举家搬离原籍的:2015年以前,举家迁往设区的城市生活的收回其承包地,另行发包。其他情形一律保持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

13、五保户承包土地一律应予确权。承包期内已死亡五保户承包地按以下方式处理:由村组集体承担后事的,五保户原承包地收归组所有;由五保户近亲属承担后事的,可以由承担后事的亲属继承承包权。

14、离婚户承包耕地的确权登记:

二轮承包时存在婚姻关系,享受了承包经营权的,不论是女到男方还是男到女方,也不论离婚离不离家一律继续享受承包经营权,如离家后在原籍或再婚地又获取了承包地,可以收回其承包权;本经济组织内二轮承包已有配偶承包责任田,离婚后再婚的,再婚配偶不再增加承包地。

15、关于二轮承包后,农户分家立户的确权登记。原则上按照二轮承包登记,自己要求分户登记的要由原家庭出具分户资料(分关)。

16、关于移民户承包地登记,一律以移民时协议为准,因国土整理等原因造成变化的按现实登记,不再调整。

17、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但凡1995年12月31日24点在册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口均属法定成员,不论死亡和出嫁,均应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参照法院审理适应规则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2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怎么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一是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二是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在流转土地时,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也未变更承包合同的,仍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且无争议的,按照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备注栏中予以备注。三是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四是农户
    2023-05-05
    454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怎么办
    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怎么办?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出现错误登记,应当予以纠正。一是由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
    2023-12-10
    4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流程有:1.入户调查;2.影像图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3.地块指认;4.一轮公示;5.基础数据录入、内业抠图;6.数据匹配、导入系统、二轮公示图制作;7.二轮公示;8.修改错误数据、提单打证;9.颁发证书。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农村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有三种主要包括了:农用土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农村土地使用权怎么确认土地使用权
    2023-06-12
    3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中改变土地用途应该如何进行登记
    如果变更登记的话,要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变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在取得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3-05-09
    35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争议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如何确权
    租赁,属于产权和使用权分离。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租赁的土地在确权时仍应当确权给原承包户,即出租户。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1、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1)没有一个清晰的
    2023-06-15
    213人看过
  • 大同市为全面铺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做了哪些工作
    山西大同市在完善2014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铺开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这是按照省委、省政府“2015年全面展开,两年内基本完成,三年扫尾完善”的部署。去年,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大同市扎实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9个农业县区分别选定1个乡镇的3个村开展试点,共涉及农户5867户、承包耕地面积6.5万多亩。到今年1月底,全市27个试点村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在试点工作开展中,市政府优先保证试点工作经费,专门安排55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改革和经营体制创新,其中150万元用于确权试点工作。各县区财政共安排专项经费256万元,为试点工作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据悉,今年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分为准备、调查摸底、清查、登记、检查验收五个阶段。工作
    2023-05-04
    12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怎样做好界限指认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如何做好界限(边界)指认工作?答:确权登记颁证中的承包地块调查指界人包括发包方指界人、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地块或地物指界人。指界人可以是权利人本人,权利人不能到现场的也可以由权利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指界。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和委托书。发包方指界人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承包地块指界人原则上应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指界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非承包地块或相关地物的指界人为地块所在土地的所有权权利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一、现场指界1、通知指界指界前调查员应通知所调查地块的指界人到现场共同指界。界址设立,承包地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界线为设立依据。界址点设置的原则如下:a)界址点的设置能准确表示界址线的走向;b)相邻承包地块的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界址点;c)承包地块依附于沟渠、道路、田坎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应设置界址点;d)界址
    2023-05-05
    24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产权登记如何确认?
    农村村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面积超出了规定范围,处理方式会根据不同历史阶段而有所不同。针对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所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现在,如果宅基地面积没有扩大,就可以按照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农村村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面积超出了规定范围,处理方式会根据不同历史阶段而有所不同。针对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所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现在,如果宅基地面积没有扩大,就可以按照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农 村 宅 基 地 超 面 积 处 理 方 式 : 根 据 历 史 阶 段 不 同 而 有 所 不 同农村宅基地超面积处理方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所不同,但都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
    2023-09-01
    8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与不动产登记证有何重要性?
    1、土地确权登记证此次确权旨在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法律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未来不管是产生用地纠纷还是涉及到征地补偿,乃至未来实现土地抵押贷款,确权证都是很重要的。2.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证主要明确居民不动产的产权问题,性质用途等内容。拥有这个证件,证明了农民对该房屋具有所有权等。相信随着农业户口取消,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价值攀升,农民只有拿到了证书,才能确保将这些资产,牢牢的抓在自己手里。不过,现在也有不少农民对于不动产登记如何办理,不太了解,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1.本人提出登记申请,由本人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2.提供要求的证明及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不动产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登记机构受理。登记机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于申请人的房产,土地附着物进行现场查看,核对无误后进行登记。总之,农业户口取消之后,农村关于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发生变化
    2023-04-16
    142人看过
  • 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其代理机构需要严加规范,重点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登记资料。对于其中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尤其房产测绘成果、宗地图等专业性强的资料来说,确实需要专业的测绘公司进行测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鼓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专业不动产登记代理公司办理不动产登记,亦可以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政府通过招标确定不动产登记代理公司对辖区内不动产进行登记调查,再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最终审核。实践中,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测绘等业务如果由基层国土资源所来承担,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专业人手不够和经费不足。但是,农民群众委托专业测绘公司等代理机构来实地测绘,又面临收费标准不统一甚至乱收费、乱涨价问题。对此,建议国家层面着力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业务,同时对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予以规范,尽量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
    2023-03-29
    30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有哪些?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农经、财政、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2、广泛宣传发动。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并组织村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搞好业务培训,掌握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熟练开展。各村也分别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让群众明白,这次确权发证,不是重新调整土地,更不是打乱重分,而是在二轮延包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3、规范工作程序。按照整体工作五大目标任务、六个阶段部署的安排,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分步实施。坚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地块、地块不漏项。对登记过程中在土地面积、地块、四至、家庭成员信息等方面有异议的,由村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实地调查核
    2023-08-05
    217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
    2023-05-05
    3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登记错误怎么更改
    一、农村土地确权证登记错误怎么更改?土地确权证有问题,可以先向所在行政村反映。由行政村与测绘公司协调重新打印证书即可。如果发现自家的确权证书有错误存在,大家需要及时的进行整改,和村干部提出申请的工作。首先就是填写申请表,随后村委将会进行落实,看看是否有错误以及哪些错误。当然还需要盖上公章,并将其汇报到镇级部门,之后由相关领导进行批复,下发新的正确的确权证书。如果是土地的位置、面积等出错,还需要四邻的村民签字确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
    2024-01-09
    309人看过
  • 国土部表示农村土地流转须经确权登记
    针对各地在进行农村集体用地流转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强调,进入有形市场流转的农村土地,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没有纠纷。国土资源部会尽快发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和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并计划在今年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各地国土部门今年工作的重点。”徐绍史说,要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属状况。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进一步细化权利、显化主体、明确权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前,必须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进入有形市场流转的农村土地,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没有纠纷。去年以来,国内多个大城市中都出现了住宅用地交易遇冷的情况。徐绍史表示,2008年前三季度,土地市场出
    2023-04-24
    156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
    •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一是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
    • 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展开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
    • 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登记发证工作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申请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