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典当的操作程序是如何的
房地产典当的操作程序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查验房地产产权证。
当户典当房地产需向典当行提交的有关权利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发票、契税证、房屋所有人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居住人的身份证及同意典当的证明、房屋产权人夫妻身份证明等。
2、实地勘察。
到房屋所在地察看房屋新旧、朝向、房型等,并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相核对,核实屋主及居住地的真实性。
3、估价。
根据房屋的新旧程度、区域地段、同类市价等综合因素进行估价,或者请专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估价,以确定房屋的现行价值。
4、确定当金及综合费率。
房屋典当相对期限较长,确定折当比例和利率、费率标准应充分与当户协商。
5、签订房地产典当合同。
以抵押形式办理典当的,要签订主合同(借款合同或当票)和抵押合同。
6、办理登记。
抵押合同签订后,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
7、收存证件,发放当金。
他项权证及相关资料应由典当行保存,本公司拿到他项权证后,支付当金。
8、还款注销登记。
到期借款人清偿当金本息和费用后,双方向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注销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回原证交还当户本人。
二、房地产典当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房屋典当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房屋典当须出典人和承典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典当合同。
(二)房屋典当是一种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典权人占有、使用出典房屋,必须支付一定的典价。出典人必须移转房屋的占有以换取典权人的典价。
(三)房屋典当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房屋典当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四)房屋典当一般有典期和回赎期。
房屋出典后,承典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出典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典人享有。在典期内,出典人不能回赎。典当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典期,也可不约定典期。当事人未约定典期,出典人可随时要求回赎。当事人约定典期,在典契载明的典期届满出典人逾期不赎的即作绝卖,出典人丧失回赎权,出典房屋归当承典人所有而无须再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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