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亡赔偿金性质的认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46:02 300 人看过

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的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依民法典理论,婚姻关系终于离婚或一方死亡。显然,该赔偿金不是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不是死者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不是产生于死者生前,不应按遗产继承

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解释》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了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为物质损害赔偿金

排除以上三种定性,理论界和实务界较一致地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物质财产赔偿。分歧只在,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还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前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实际上是对死者本人因非正常原因死亡所造成的本人实际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是死者本人的一种权利,在死亡后可以转移,就像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可以依照规定转移一样;后一种观点认为对于权利能力已经消灭的死者而言不存在可以填补的利益损失,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的物质性补偿。

■几点建议

故此,在死亡赔偿金分割问题上,笔者认为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本人因非正常原因死亡所造成的本人实际收入减少的补偿。理由是:

1.与现行法律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法相一致。西方国家普遍用“余生收入计算法”作为计算死亡赔偿金的依据。《解释》中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已经十分接近“余生收入计算法”。这种计算法正体现了“是对死者本人的赔偿”之定性。如果采用“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的观点,那么同一地域、同一年龄的两个人因侵害而死亡,由于近亲属人数和基本情况的不同,所计算的赔偿金数额就应该大不一样,甚至相差许多倍,这显然不公平,也会使执法者陷入复杂的境地当中。

2.《解释》已经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死者近亲属的补偿作了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不应再是“对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二)死亡赔偿金虽不是遗产,但可以比照遗产的规定进行分割。

死者的近亲属是侵权行为的间接受害者,死者的死亡给他们带来痛苦,也使他们丧失了未来的可以预期的继承财产,故对死亡赔偿金应比照遗产的规定进行分割。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扶养关系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对定金性质认识的4种不同观点介绍
    在我国,对定金性质的认识极不统一,最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定金的性质有预先给付性,惩罚性和非补偿性第二种观点认为,定金的性质可分为象征性,任意性,担保的双向性,预付款性,违约性第三种观点认为,定金性质可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该观点仅以定金的某一作用来确定定金的性质,在我国民法学界可为通说,早期有关定金性质的讨论也仅限于我国立法规定的为违约定金亦或解约定金的争论第四种观点认为,定金的性质有三:-为定金的担保性质,二为定金的责任形式性,三为定金的预忖款性第一种观点无疑是对旧有学说的突破,抛弃了旧的作法,将定金的性质与分类区别开来,有其进步意义.但该种观点对定金性质的认识局限于定金担保方式基础之上,提出先行给付性,惩罚性和非补偿性作为定金的性质,实为定金担保方式本身区别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特征,而非定金制度本身的本质属性.第二种观点,强调的同样是定
    2023-06-08
    416人看过
  • 对保证保险的性质认识不清
    我国理论界对保证保险的认识极为混乱,这可以从相关学者的著述中得以佐证,甚至有学者将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相混淆,进而出现“信用保证保险”一说。理论界认识误区之源头在于将保险职能与保险公司职能混为一谈,误以为保证保险既然由保险公司开办,又冠以保险之名,应属保险之一种无疑。殊不知保险体现的是一种风险分散职能,通过保险公司这一中介而实现,这是保险生命之所在。而保险公司既是一个保险组织,又是一个金融机构,作为一个保险组织,成为风险分散的中间机构;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其与其它金融机构一样具有融通资金的职能,如投资。所以保险公司除从事保险业务外,还可以从事其它非保险业务。认为保险公司的业务都是保险业务,势必将保证保险视为保险并随便加以应用,其结果是忽视了风险评估,从而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一、对保证保险的适用范围认识不清正是基于将保证保险定位于保险,保险业人士多认为该险种运用范围极广,几乎可运用于一切合
    2023-03-25
    149人看过
  • 探究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和原则细节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不是死者遗产。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归属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2、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前述近亲属共同取得,其性质为共同共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性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
    2023-07-06
    2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归属是什么原因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不是死者遗产。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归属: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2、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前述近亲属共同取得,其性质为共同共有。一、工伤死亡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是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子女如何分交通事故赔偿款死亡赔偿不是死者的生前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其中的丧葬费和亲属奔丧等其它杂项支出,应当是分配给实际支出人的;被抚养人抚养费,本来就是以被抚养人的名义获得的,应当分配给被抚养人;只
    2023-03-05
    474人看过
  •  遗产中的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定性?
    死亡补偿金并非死者遗产,而是由家属获得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而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死亡补偿金并非死者遗产,而是由家属获得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死 亡 赔 偿 金 包 括 哪 些 内 容 ?根据素材中的核心内容,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应报警并让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的证据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赔偿。因此,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死亡补
    2023-09-20
    117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给谁,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一、死亡赔偿金给谁死亡赔偿金应归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有配偶的归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包括寄养关系与收养关系所形成的近亲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遗产是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切实存在,不符合遗产的特征。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分析,它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因此,该赔偿金不应认为是死者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
    2023-04-10
    251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与工伤死亡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
    2023-04-22
    227人看过
  • 赔偿金处理中的残疾、死亡和精神损害需统一认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都有规定,它们虽然名称完全相同,但性质却完全不同,前者是指精神受到损害之后所应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后者则是指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因伤致残或死亡后所应获得的物质损害赔偿。目前,一些法院在处理人身损害致残、致死赔偿案件时,对受害人同时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在处理上和对规定的理解上存在很大差异。有的认为赔偿义务人在赔偿了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后,对其精神损害一般不再支持,理由是有重复赔偿之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可以同时支持受害人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笔者认为,在人身损害致残、致死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因残疾或死亡的物质损失,侵害人或其他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此物质损失。受害人因致残、致死的同时其本人或死亡受害人近亲属又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应当获得相应的精神
    2023-07-07
    293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配原则如下:死亡补偿金不可以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但死亡赔偿金是给予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对于死亡赔偿金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分配的比例,而是在实际工作中按照遗产进行分配,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是可以比照《民法典》继承篇进行分配的。其遗产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继承。但是对于身体有疾病或者上学的情形,是可以多分的。行业单位有分配标准的,按照其标准。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如何的呢行为人若造成他人死亡的,则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倍
    2023-07-05
    420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最新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
    2023-08-15
    272人看过
  •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配原则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财产权如抚恤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
    2023-06-13
    285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方式: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2023-06-21
    422人看过
  • 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金父母的比例
    工伤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如下: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
    2023-02-12
    303人看过
  • 如何证明城镇死亡赔偿金的合规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从性质上说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确定赔偿基数。按规定,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前面已有详细阐述,此处不再赘述。(2)确定赔偿年限。按规定,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3)支付方式。按规定,死亡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4)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规定,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怎样证明收赃不知情?当事人证明其对于收受赃物是不知情的,应当提供的证据包括财产合法来源的证明、确实对其赃物性质不
    2023-07-02
    40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怎么确定的, 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的金额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19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
    • 死亡性质是什么,金怎么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死亡赔偿金性质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
    • 如何确定死亡赔偿的性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3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其财产怎样分配?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2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遗产。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是作为财产损害赔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赔偿, 如何确定死亡赔偿金性质, 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具体是对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做出了规定,应当准确把握死亡赔偿金。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