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垦利土地征收补偿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5:40 403 人看过

房地产问题包括房地产估价、房地产抵押、住房公积金等。买房时,最容易发现住房问题的是住房验收环节。如果对验收环节把握不好,很容易导致一系列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后期无法解决。此外,争夺房地产产权也是最常见的房地产问题之一。不动产权利纠纷主要表现在夫妻利益纠纷和老年人死亡纠纷。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有三类土地:

一类地区:城市规划范围内垦利街、兴隆街所有行政村(北至黄河地路,南至德州路,东至东二路<;新青垦路>;,西至礼河路中线2.2km<;油田灵牌路>;)。补偿标准:块地价5.2万元/亩;基本农田6.24万元/亩;建设用地5.2万元/亩;未利用地4.16万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胜坨镇、郝家镇、东吉镇、永安镇所有行政村,以及垦利街、兴隆街行政范围内扣除一类土地范围后剩余的所有行政村。补偿标准:块地价:51000元/亩;基本农田:61200元/亩;建设用地:51000元/亩;未利用地:40800元/亩。

三类片区范围:黄河口镇辖区内所有行政村。补偿标准:块地价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建设用地5万元/亩;未利用地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征收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和批准机关实施,批准批准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和征地程序,并在被征地乡(镇)或村公布土地补偿期限。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土地补偿安置纠纷不影响征地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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