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刑罚执行机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8:20:50 134 人看过

第一,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第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三,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四,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各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第二百六十一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一、一审不服上诉二审期间在看守所还是监狱

在上诉期间以及判决生效之前,被告人会继续被羁押在看所守内,不会被立即转送自监狱。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每一起案件在一审做出判决之后,被告人可以做出上诉,上诉的期限为十天,在这十天里被告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上诉,一般情况下在判决生效之后的十五天内,犯人会被移送自相应的服刑监狱内服刑。但是如果犯人的服刑期在一年以内的话,则不需要被移送到监狱服刑,而是继续留在看守所服刑。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二、判刑一年零四个月的判决还用去看守所吗?

不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一年零四个月超过了三个月的最低时限,会被移送监狱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刑事执行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区别
    一、刑事执行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区别1、执行机关不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只有法院才有民事执行权,其他任何机关都不得实施民事执行行为。刑事执行的执行机关既可以是法院,也可以公安机关或劳动改造机关。具体来说,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视具体情况,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的劳动改造机关或公安机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等判决的执行,由法院执行,必要时也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对行政案件的裁判书的执行,以法院执行为原则,行政机关自己执行为例外。即法律没有授权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机关应申请由法院执行。2、执行名义不同刑事执行的执行名义只能是法院制作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行政执行的执行名义包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决定书、命令书等。3、执行对象不同刑事执行的执行对象主要是被执行人的人身,如限制其人身自由、强制其劳动,直至剥夺被执行人的生命等,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
    2023-04-12
    18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机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如何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有哪些机关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
    2023-05-06
    360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包括:1、据以交付执行的判决、裁定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的手续是否合法,执行机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监狱和其他刑罚执行机关收押罪犯的活动是否合法;3、发现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看守所对服刑期满或依法应当予以释放的人员没有按期释放的,或者对服刑未满又无合法释放根据的罪犯予以释放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通知纠正;4、发现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公安机关监督管理措施没有落实或者监督管理措施不当;执行期满没有通知本人并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恢复政治权利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通知纠正;5、发现人民法院对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罪犯没有依法予以执行,或者执行不当的,或者罚没的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应当及时通知纠正;6、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罪犯,应当监督有关单位对罪犯的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是否落实;7、对于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在押被告人没有
    2023-06-11
    429人看过
  • 现代刑罚执行机关的设立与发展
    第一,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第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三,公安机关的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四,公安机关的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各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第二百六十一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我国《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
    2023-07-15
    338人看过
  • 机关不予执行处罚有哪些情形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一、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哪个优先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一般没有先后顺序。但在当事人能力不足,即不能同时支付行政处罚和支付赔偿时,优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是两个概念,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进行赔偿。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拒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二、被网上追逃自首会减轻处罚吗被网上追逃自首会减轻处罚。具体情节如下:1、在被公安机关逮捕并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果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投案后如实供述,可以自首或减轻处罚;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
    2023-06-25
    308人看过
  • 缓刑的执行程序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
    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一、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
    2023-03-19
    65人看过
  • 刑事拘留执行机关和执行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
    2023-06-14
    93人看过
  • 机关行政处罚不执行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经2005年1月4日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二五年一月十日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财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财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财政行政处罚的财政机关组织,具体工作由其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职责的机构负责实施。第四条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
    2023-08-01
    162人看过
  • 目前我国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主要刑罚类型如下:管制刑、拘役以及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决为管制刑的罪犯,若在服刑期间违反了相关的禁止令,应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相应的惩罚;对于被判处在拘役期内的犯罪分子,将会由公安机关负责于最近地点进行实际执行过程;而针对那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他们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安部门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积极地服从法律的监督管理。《刑法》第三十八条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2024-05-04
    244人看过
  • 罚金执行主体是哪个机关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罚金执行机关是谁1、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和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指明了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即一审法院执行。这就明确了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2、罚金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执行虽然法律明文规定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却没有明文规定应由法院的哪个部门来执行。现在
    2023-07-23
    118人看过
  • 有哪些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的执行?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哪些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1、确有悔改或立功的,一般减刑不超过一年;2、有悔改、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悔改表现突出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4、悔改表现突出、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023-07-06
    398人看过
  • 罚没款收缴执行机关是谁?
    一、罚没款收缴执行机关是谁?刑事罚没款一般是由国家机关来进行。执行但是需要有当事人到相关单位指定的银行进行交纳付款,然后会有相关的发票开出。如果是偏远地区的罚款的话,可以由执法部门亲自进行缴纳执行。除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二、如何处理罚没物资?罚没物资和追回应上缴国库的赃物,根据不同性质和用途,按下列原则处理:1、属于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由执法机关、财政机关、接收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质论价,交由国营商业单位纳入正常销售渠道变价处理。参与作价的部门,不得内部选购。2、属于专管机关管理或专营企业经营的财物,如金银、外币、有
    2023-06-02
    177人看过
  • 有期徒刑执行机关有哪些,该怎么减刑?
    一、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有哪些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二、有期徒刑怎样减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
    2023-04-28
    444人看过
  • 公安机关执行刑法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提捕刑诉法条款的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一、批准逮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
    2023-04-11
    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哪些机关可以执行罚金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4
      法律规定,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具体执行时,由法院的哪个部门执行,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样,有的由刑庭执行,有的由执行庭执行,有的由司法警察执行。
    •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谁,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罚金的执行主体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和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指明了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即一审法院执行。这就明确了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二)罚金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执行 虽然法律明文规定罚金由人
    • 2022年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几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如果罪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将罪犯交付执行。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对人民法院建议给予行政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或者移
    • 刑罚执行有哪些机关负责,怎么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9
      刑罚执行的机关包括: 1、监狱; 2、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 3、公安机关的看守所; 4、公安机关的派出所; 5、各级人民法院。通常是监狱和公安机关,罚金和没收财产由法院强制执行。
    •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有什么权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7
      监狱功能: 1、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国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 2、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 3、监狱的防卫功能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的总和。 4、特殊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