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时,违约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3 16:56:20 381 人看过

1、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2、约定的免责事由: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能不能起诉房屋买卖双方确认产权

能否起诉房屋买卖双方确认产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房屋买卖双方因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确认产权,一方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房屋定金合同买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1、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2、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3、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
    2023-06-23
    368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归属单位是哪个?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守约方可以对违约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继续按约履行该合同;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或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可以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该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房屋买卖违约免责事由有哪些房屋买卖违约免责事由有:1、不可抗力,当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时,债务人必须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将有关机关确认的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提交给债权人;2、其他法定免责事由守约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违约免责条件是当事人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2023-07-04
    286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房屋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一、房屋买卖违约的赔偿方法如下: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等等。二、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如下:1、履行不能;2、迟延履行;3、不完全履行;4、拒绝履行。民法典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法院一般要如何判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法院一般判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1、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2、采取补救措施,在合同债务人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3、赔偿损失,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所作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14
    193人看过
  • 房屋买卖要怎样判定违约责任
    一、房屋买卖要怎样判定违约责任买卖房屋时违反合同义务即算违约。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裁定无效以下情况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裁定无效:1.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3.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4.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2023-08-25
    491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买卖中有什么违约责任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中有什么违约责任民法典房屋买卖中违约责任有:(一)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二)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三)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契约是否有效《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契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的就是有效的,具体条件有: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契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
    2024-01-19
    478人看过
  • 买卖房屋违约责任书要怎么写
    1、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承担的条款,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载明,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载明违约金的数额,支付时间等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2023-04-05
    338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诉讼期限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房屋买卖无效诉讼时效是几年房产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存在约定的有效履行期限,而不存在所谓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情况下的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超过该期间才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胜诉权。如当事人因房产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具体的情况,大部分纠纷都适用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
    2023-08-02
    175人看过
  • 房产买卖中开发商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一、一房二卖法院如何判决在处理两份尚未贯彻执行的相关协议时,我们必须坚守重要的准则,即先签署的协议所界定的权益应被首先尊重和支持。比如,如果先签订了买卖协议的受让方能够获得标的物品项的所有权,那么后签订协议的同一受让方则无法享有此权利。但是,他们同样有可能向卖方提出索求,以弥补其因违反协议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另外,对于已经完成一部分协议条款的受让方来说,我们应该坚持维护物权优先这一关键原则。当某一方向所有者购买某件物品或者获得相应权利并持有该物品的情况下,他将优先于其他潜在的购买者得到保护。在相关交易中,原始理应持有的当事人没有实际控制权或持有,应遵循优先占有这一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某件物品并未遗失或者被盗窃,只是处于不受控制的状态,那么有权先手持有的人可以先行注册拥有,从而获得物品的实际控制权和管理权。最后,对于已经实际履行了双方协定的某一方,应当坚定地维护和尊崇实行先履行承诺的原
    2024-03-21
    428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标准,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哪些责任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标准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标准如下: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3.违约金的执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二、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哪些责任二手房出卖人违约责任有:1.支付违约金,在出卖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买受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因出卖人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买受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出卖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2023-05-03
    80人看过
  • 买方违约时对房屋买卖双方的影响有哪些
    一、买方违约时对房屋买卖双方的影响有哪些违约了的影响是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起诉指南合同违约的起诉流程是: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被告;被告提交答辩状;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
    2023-09-25
    233人看过
  • 买卖房屋定金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一、买卖房屋定金怎样承担违约责任买卖房屋定金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应以该定金赔偿,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以该定金双倍赔偿。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定金无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房屋买卖违约定金双倍赔偿是什么房屋买卖违约定金双倍赔偿是指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
    2024-01-28
    494人看过
  • 卖方违约在房屋买卖中有哪些情况?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中介费是否能要回来1、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中介费一般能要回来,具体需要以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为准。因卖方违约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卖方应当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
    2023-07-03
    104人看过
  • 卖方违约行为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有:1、交付不能;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
    2023-07-07
    221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哪些情况下是属于卖方违约责任的问题?
    房屋买卖中,以下六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的责任问题:一、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买受人只有在行使催告后,方可行使解约权。在此中,出卖人可主张某些不可抗力事由为抗辩。三、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四、商品房面
    2023-02-04
    35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5
      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房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确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出卖方不交付房屋,或者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可以要求交付房屋、配合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 也可以,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如
    • 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房屋买卖违约的责任如何承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5
      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形: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买受人只有在行使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哪些,我买这个房子,对方违约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4
      违约责任的重要形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在房产买卖过程中,第3、4、5项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 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房屋违约责任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买房交房时,哪些情况属于卖方违约,买方何时承担违约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8
      房屋买卖中,以下六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的责任问题:一、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