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3:50:31 340 人看过

(一)监事会是公司机关。从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来看,监事会(监察人)往往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共同组成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来对公司进行治理,以达到公司自治;

(二)“监事会是公司法人的监督机关”。具体的说,“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的公司监督机构”。监事会以行使对公司董事、经理或其他人员的监督权力作为其存在的基础;

(三)从公司内部权力机构来看,“监事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制衡机构,是出资者监督权力的主体”。监事会是代表股东(即出资者)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四)监事会职权行使具有法定性。各国公司法均对监事会的职权以立法形式明确予以规定。我国也不例外,如《公司法》第126条规定,监事会只能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

一、监事会制度的含义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网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二、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相关法规

根据《公司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行使监督公司业务执行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公司重大事务的权力的股份公司的法定必设专门监督机关。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监事会制度是公司法人机关权力制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保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事会相关文章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有哪些基本特征呢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特征具体如下:1、公司已经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了法人登记,成为合法的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公司不能合法设立,取得法人资格,那么人格否认制度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2、以股东实施了某种造成使公司徒有其表的行为。如出资不足、空壳经营、滥设法人、抽逃资金、直接操纵、业务混同,甚至实施欺诈行为等。3、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公司人格否认是有债权人提出的,同样的道理,只有债权人在债权遭受损失即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才有权利要求法院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需要偿还吗在有限公司中,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
    2023-06-20
    142人看过
  • 企业监事会制度是怎样的?
    (1)概述监事会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行使监督公司业务执行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公司重大事务的权力的股份公司的法定必设专门监督机关。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监事会制度是公司法人机关权力制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保证。(2)特征第一、监事会是公司机关。从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来看,监事会(监察人)往往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共同组成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来对公司进行治理,以达到公司自治;第二、“监事会是公司法人的监督机关”。具体的说,“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的公司监督机构”。监事会以行使对公司董事、经理或其他人员的监督权力作为其存在的基础;第三、从公司内部权力机构来看,“监事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制衡机构,是出资者监督权力的主体”。监事会是代表股东(即出资者)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第四、监事会职权行使具有法定
    2023-06-17
    216人看过
  • 如何完善监事会制度
    如何完善监事会制度,目前已成为我国立法考虑范畴,我国上市公司内审机构设置,在隶属关系上一般有3种模式:(1)隶属于管理层,由总经理、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或公司办管理;(2)隶属于决策层,由董事会或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管理;(3)隶属于监督层,由监事会管理。三种模式中第三种模式,符合三权分立原则,监督层好比“裁判”,运动员、教练、裁判各司其责、相得益彰。我国《公司法》分别规范了有限责任公司(第52—54条)和股份有限公司(第124—128条)的监事会制度。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上述规定过于宽泛,只给了监事会“说”的权力,而没告诉其怎么“做”,无制裁条款的法律规范永远不会发挥其作用。此
    2023-06-09
    20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特征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第一,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作为商品房项目建设的房屋,而不是政府批准的一些社会福利性房屋,或社会保障性、社会救济性质的房屋,也不是一些单位内部自建的集资房或城市居民自购住宅用地所建的等非社会化、商品化房屋。因此,此类房屋具有明显的社会化、商品化和公开销售的特征。第二,预售的商品房是处于特定状态的房屋,即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不是尚未开工的商品房项目,也不是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现房,更不是早已停工无法继续施工建设的半拉子工程,或时建时停无法预计或确定竣工时间的商品房工程项目。第三,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客观存在,并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即作为商品房,在竣工交付前却并非现实存在。因此,作为正处在施工建设状态、尚
    2023-02-25
    95人看过
  • 工资制度的类型与特征
    什么是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是指与工资决定和工资分配相关的一系列原则、标准和方法。它包括工资原则、工资水平、工资形式、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工资发放等内容。工资制度的类型工资制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1)根据其特征不同可分为工资等级制度、工资升级制度、工资定级制度。(2)根据其地位不同可分为基本工资制度、辅助工资制度。(3)根据其对象不同可分为机关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企业单位工资制度等。(4)根据其特点不同分为绩效工资制度、能力工资制度、资历工资制度、岗位工资制度和结构工资制度。工资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在现实中,不同组织可有不同的工资制度。但不论组织选择哪一种类型的工资制度,都必须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1)按劳取酬原则(2)同工同酬原则(3)外部平衡原则(4)合法保障原则工资制度设计的程序(1)组织付酬原则与政策的制定。(2)工作分析。(3)工作评价。(4)工资结构设计。(5)
    2023-06-09
    220人看过
  • 我国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特征
    我国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是为了解决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基本生活方面的突出困难,弥补其身心创伤,恢复被破坏的社会正义,维护我国的法律秩序和社会秩序。与其它救助资金、国外实践相比,我国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具有以下特征:1、国家性。由于国家垄断了使用暴力镇压犯罪和惩罚犯罪的权力,因此国家应当负责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警察不胜任、疏忽大意或者根本就不能防止犯罪,国家又不允许私刑之存在,那么被害人不能从罪犯那里获得赔偿时,国家自然应对其损失给予赔偿。①从法治角度看,构建和谐社会,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害,任何时候都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公民因犯罪人犯罪而受到非法侵害,就不能只看作是犯罪人的过错,在很大程度上也应视为国家的过失,即国家未能充分履行自己有效保护公民的法治责任。在这种背景下,一旦找不到犯罪人或者犯罪人无法进行赔偿,国家出面予以补偿,为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责任,自然
    2023-06-22
    433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特征和原则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①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就人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进行仲裁;②人事争议仲裁是自愿提交;③仲裁机构是居于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享有人事争议仲裁权的机构;④人事争议的调解和裁决结果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在双方当事人面前是平等的,具有强制性。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特征:一是单方申请,双方地位平等;二是机构独立,一级仲裁;三是先行调解,及时裁决。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一是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与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二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绳;三是及时、公平、合理的原则;四是独立办案原则。
    2023-06-10
    367人看过
  • 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和成因
    一、公司资本制度概述法定资本制曾被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普遍采用,直到20世纪上半叶,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及资本不变三个原则依然在这些国家公司法中被严格贯彻;与此不同,普通法系国家公司法则实行授权资本制。由于上述两种制度各自的利弊,随着经济的发展,它们在一些国家出现了融合。本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在其公司法的修改完善中,不同程度地吸收授权资本制,形成了折中授权资本制。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相比较,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规定具有两方面的特点:首先,在总体上不采用授权资本制或折衷授权资本制,而是从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出发,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法定资本制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资本制度。体现在:实行严格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严格贯彻资本确定、资本维持以及资本不变三原则;并实行验资制度。其次,我国采用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
    2023-03-16
    466人看过
  • 监察委员会的特征
    监察委员会的主要特征及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监察委员会受谁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除了来自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之外,在提请审议的监察法草案中还提出,“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并且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2023-08-01
    91人看过
  • 自首制度的特征是怎样的
    自首制度的特征:(一)自首是一种犯罪后的表现。自首发生在犯罪以后,在通常情况下是行为人的一种悔罪表现。犯罪人在犯罪以后对于犯罪的态度,对于犯罪人的处罚具有重要意义。(二)自首是一种犯罪人的类型。自首的犯罪人,在刑法理论上往往称为自首犯,这是与累犯相对应的一种犯罪人的类型。根据犯罪人在犯罪以后具有自首情节,我们可以将其称为自首犯。自首者是犯罪人中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一类犯罪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犯,可以从宽处罚。(三)自首是一种从宽处罚的刑罚制度。我国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对于犯罪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一、盗窃后自首是否应该从轻处罚盗窃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盗窃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存在入户盗窃等法定情节的,构成盗窃罪,应处以相应的刑罚。但如果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首犯的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二、自
    2023-06-23
    335人看过
  • 监事制度的完善
    履行职责
    监督机制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我国公司法设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中的专门监督机构。但实践表明,监事会并未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所以,对公司监督机制的改革完善成为学者研究的关注点,相关论著频出。桑桔在《独立董事制度的再设计》(现代管理科学。2004,6)一文中,提出中国应引入独立董事而舍弃监事制度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导入独立董事制度并不能解决我国股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问题,我国可行的作法是依循现行制度设计不变,进而完善监事会制度。一、独立董事制度质疑1.独立董事之一般评价独立董事制度源于普通法系国家。其设立背景是这些国家公司机关的构造为单层制的董事会制度,在公司治理结构未设置独立的监督机构,因而试图在单层制架构内融入监督机制功能,通过独立董事的监督使公司经营决策符合股东利益,并不违背社会整体利益。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创设独立董事制度是英美在既有法律架构制约下
    2023-06-09
    428人看过
  •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制度法律分析
    导读: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制度是维护国家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体现国有资产所有者利益和意志的重要制度,具有合理的法理依据。我国修正后的《公司法》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向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这是从体制上、机制上、法律制度上规范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是在充分维护国有独资公司自主权的同时完善所有者(国家)监督机制的有效做法,是一种科学的监督方式,将在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明确由国务院向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2000年3月15日朱榕基总理签发第283号国务院令,发布实施《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制度正式付诸实施。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制度是维护国家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体现国有资产所有者利益和意志的重要制度,具有合理的法理依据和科学
    2023-06-09
    460人看过
  • 股东除名制度的法律特征
    如何理解股东除名制度的法律特征?股东除名制度是指公司基于特定的事由,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剥夺违反义务的股东的股东资格的法律制度。我国的股东除名制度集中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我国的股东除名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被除名的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情形。我国的股东除名制度只适用于一种情形,即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而且这里的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不包括履行部分出资或者抽逃部分出资情形。换句话说,只要股东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股东抽逃的是部分出资,对其也无法适用股东除名制度。(2)公司应向未履行出资义
    2023-06-05
    365人看过
  • 监事会日常工作制度中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规定监事的职责主要是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和员工的合法利益,维持公司正常运营。而公司的监事可以对董事、经理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职权进行监督,也可以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公司法监事职责内容有七项,每一项都做概括说明。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一、关于监事会的一般规定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机会和渠道有限。为了
    2023-03-02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事会
    词条

    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活动、业务活动依法行使监督和检查的机构,监事会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 监事会还可以依法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害公司的利益的行为,可以要求予以纠正。... 更多>

    #监事会
    相关咨询
    • 公司监事会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哪些?_?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4
      根据《公司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 公司监事会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04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但它并不直接决定公司的经营事务,进行经营活动。监事会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其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并不需要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那样由法律作出严格的规定。所以,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在规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时,应当从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发,以有利于监事会正确、适当地行使职权为原则作出规定。
    •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制度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3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抚恤金的制度特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2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 适宜的分割方式应参考亲属与死者之间的关系,以主要照顾和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
    • 代位继承制度的特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1)代位继承的发生,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份限制;(4)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