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的四大情形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5:00:15 339 人看过

1.对要约的拒绝

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

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受要约人的通知中,可能明确地说明拒绝要约,这当然没有疑问。但有的通知中,既没有说明接受要约,也没有明确拒绝要约,也没有明确提出反要约。这时,要根据该通知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搞清楚受要约人究竟是什么意思。比如,回复中仅仅是询问价格有没有降低的可能?是否能提前几天交货等,这种答复不足以证明受要约人拒绝了要约。

如果受要约人的回复没有作出承诺,但提出了一些条件,要约人在规定期限内仍不作答复,可以视为拒绝要约。按照商事通则的解释,视为“默示拒绝”。商事通则对默示拒绝还举了一例说明:甲收到了乙发出的要约,其中规定该要约两周内是不可撤销的。甲通过邮件回复提出了部分不同的条件,对此乙不予接受。尽管离期限届满还有几天时间,但甲可能不再承诺原来的要约,因为通过发出反要约,甲实际上默示地拒绝了原来的要约。

也有这种情况,受耍约人拒绝了要约,但又反悔,这时可以撤回拒绝的通知,但撤回拒绝的通知也应象撤回要约一样,必须在拒绝的通知到达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撤销要约

要约被撤销当然使要约失效,不再赘述。

3.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承诺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表明要约人规定了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的效力当然归于消灭。

最通常的情形是,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受要约人也不对要约作答复,这种情况下,要约什么时候失效?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一段合理期间内没有收到承诺,则要约失效。本项的承诺期限包括合理的期限。确定该合理期间当然要考虑到通讯方式的便捷程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受要约人对一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为反要约。反要约是否就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呢?一般的看法是,提出反要约就是对要约的拒绝,使要约失去效力,要约人即不受其要约的拘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重大立功的认定情形有哪些内容
    一、重大立功的认定情形有哪些内容重大立功的认定情形有的内容如下: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第(4)项、第(6)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二、重大立功减刑能减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
    2023-07-19
    378人看过
  •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无效的情形包括: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否则会因无法认定而不被法院承认。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
    2023-03-24
    62人看过
  •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一、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继承权公证收费标准是多少钱公证费是公证服务证明民事协议、收养关系、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的费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以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收费波动范围内,确定本区域的详细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财产继承、捐赠、遗赠证明的,按照收益20万元以下的1.2%;超过20万元但50万元以下的,按1.2%收取
    2024-01-08
    344人看过
  • 合同可撤销的四种情形的具体内容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根据《民法典》以下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
    2023-01-03
    418人看过
  • 四种情况下要约失效的解决方案
    要约失效的四大情形内容为: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合同订立中要约失效的情形是什么1、要约被拒绝;2、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3、要约被依法撤销;4、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5、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6、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
    2023-07-06
    122人看过
  • 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一、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内容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这里需要注意,认定时效是否中断,需要由请求确认仲裁时效中断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证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二、仲裁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律后果仲裁时效中断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已经过去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比如,权利人申请调解的,经调褓达不成协议的。应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又如,达成调解协议,时效应自义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等。三、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怎么区别1.法律根据
    2023-08-31
    22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要约失效情形都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要约失效情形都有哪些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1、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被依法撤销;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法律
    2023-04-13
    396人看过
  • 合同要约失效的法定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2024-01-28
    342人看过
  • 要约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以及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要约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要约会产生拘束力的法律效果。要约的拘束力,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两个方面。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表现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即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法律对要约人所加的这种义务,目的在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在一定条件下,法律也允许要约人撤回、撤销或变更要约的内容。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在理论上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是指受要约人于要约发生法律效力时,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地位。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的权利。要约人即使在要约中规定受要约人应通知其是否承诺,受要约人也不受约束,除非双方有预先约定,如不通知,则视为以默示方式承诺。二、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哪些要约失效的情形主要有:1.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2
    2023-06-25
    29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未履行合同多久失效,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未履行合同多久失效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的,合同会在期限届满失效,但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要约失效的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
    2024-02-03
    89人看过
  •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一、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一)已经订入合同的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免除其责任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不正当地免除其依照法律应当负有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三)加重对方责任指格式条款含有对方当事人在通常情况下不应当承担的义务。例如:规定消费者对不可抗力发生的后果也应承担责任;规定消费者承担超乎常理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偷一罚十)。(四)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指排除对方按照合同的性质通常应当享有的主要权利。例如: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规定,消费者对受领的具有严重瑕疵的标的物只能请求修理或更换,不能解除合同或者请求减少价金,也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再如:格式条款规定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
    2023-06-19
    131人看过
  • 承诺失效的情形,失效的时间
    承诺失效的情形包括承诺撤回、承诺超期、承诺延误这三种,其中承诺的延误是由于外界的原因产生的,此时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否则视为有效。承诺失效的时间采取到达主义原则,即意思表示到达要约方时,即为失效。一、承诺失效的情形承诺失效的情形包括如下三种:1.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主观上欲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撤回是有条件的,即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生效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承诺超期,也即承诺的迟到,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3.承诺延误,是指承诺人发出承诺后,被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如果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该承诺失效。二、承诺失效的时间承诺失效的时间采取到达主义原则。需要通知对方的,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失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到达相对人时失效。以非对话方式
    2023-06-04
    21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合同违约金约定失效
    合同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如下:1、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撤销、不认可或者不成立,违约金协议无效;2、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得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金协议无效;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部分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不仅要保证主合同的有效性,还要保证违约金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3、感
    2023-07-03
    398人看过
  • 要约无效的具体法律情形
    一、要约无效的具体法律情形1、要约无效的法律情形有:(1)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2)要约被依法撤销;(3)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届满,而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或者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八条【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要约不可撤销情形都有哪些1、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
    2023-04-20
    9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2022年要约会失效吗,失效的情形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3
      1、会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要约失效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
    • 要约约定的内容失效原因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6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社么情形下要约失效,怎么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存在下列情形的要约失效: 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2、受要约人拒绝接受要约; 3、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实质变更了要约的内容。
    • 要约失效不包括什么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4
      法律只规定了要约失效的情形,不在这法定情形之内的,要约就不会失效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