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性质的定金有不同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0:03:49 171 人看过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同时契约是否有效,也取决于定金的性质(即定金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定金分为以下几种;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

如果是订约定金和成约定金的话,那么不收定金,契约不生效。

不同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有效的遗嘱包含下列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条款内容有冲突时,按照下列顺序解决。

(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非公证遗嘱;

(2)有效的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的遗嘱效力高于先成立的遗嘱;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时,推定遗嘱被变更或撤销。

但是,《民法典》废除了公正遗嘱效力优先原则,因此,《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相关文章
  • 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的不同点
    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一般会有以下的2个区别:1、概念不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通常是指,法律规定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通常会出现在行政、民事领域,如果行为人做出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那么该行为在法律上无效。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相对的概念;2、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的源流不同。那么何谓效力性规定何谓管理性规定如何区分呢管理性规定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违反此类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效力性规定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该类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或者虽未明确规定违反之后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保险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该条款属于效力性规定。效力性规定与管理性规定的区分方法有很多种,有一种观点值得借鉴。关于效力性规定的实质判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2023-07-02
    499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的合同。比如说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一、关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瑕疵,相关人员可以对该合同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无效合同,则是因为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违法等原因自始无效的合同。二者的区别为:1、原因不同;2、法律效力不同;3、认定启动程序不同。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如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
    2023-03-27
    461人看过
  •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效力有何不同?
    1、交付定金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与订金有什么不同定金与订金有以下几点不同:1、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2、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
    2023-07-19
    345人看过
  • 什么定金合同不成立不生效,定金的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定金合同不成立不生效1、主债合同无效的,其附属定金合同无效;2、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3、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无效;4、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二、定金的效力有哪些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
    2023-06-29
    483人看过
  • 不同的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不同点
    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及可撤销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应导致合同撤销,主要是因为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代订合同的资格及处分能力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生效。在权利人尚未承认以前,效力待定合同虽然已经订立,但并没有实际生效。由于效力待定合同因权利人的承认而生效,因而与可撤销合同具有明显区别。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应被认为有效,只是因撤销权人的撤销而使合同变为无效,不像效力待定合同那样因权利人的承认而使合同有效。这是经济法上的内容,效力待定合同指的是合同虽然订立,但因不符合某些成立的条件,需要经当事人或者有效代理人认可才能生效的。注意:不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并不是不符合法律要求,若是不符合法律要求,那就是无效合同了。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及可撤销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并未
    2023-06-14
    450人看过
  • 约定不明的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1、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3、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二)
    2023-06-22
    33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
    词条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定金
    相关咨询
    • 合同变更的效力的性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
    • 合同效力形态的性质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2
      合同效力的形态有四种: 1、生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无效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效力待定的合同:
    • 合同效力待定的效力性质包括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1
      对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最终被对方追认,则合同有效;如果不被追认,则合同无效。这个相对人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人;被代理人;以及在无权处分行为中享有处分权的人。
    • 集体合同具有的效力性质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6
      1、集体合同效力的体现是: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2、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
    • 合同的性质及效力指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6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