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不仅仅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在各种土建、水利、科学工程基建等方面也有巨大的内容和用处。一项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但在于其本身的使用寿命,更在于其使用的便利,所以必要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就应运而生。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5)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
(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经济环境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上述六个方面的质量特性彼此之间是相互依存的,总体而言,适用、耐久、安全、可靠、经济、与环境适应性,都是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缺一不可。(但是对于不同门类不同专业的工程可根据其所处的特定的环境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的差异,有不同的侧重面)
建设工程质量最低保证期一般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有其自身特点,和社会生活及其每一个环节都紧紧相扣,建设工程的好坏与好用与否,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城市建设的速度、效率和质量,也是一个企业信誉、能力和管理的体现,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量衡量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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