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11:11:43 432 人看过

(1)合议庭成员地位与权责平等原则。

(2)审判长最后发表评议意见原则。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议庭在评议和表决的时候,每名成员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人笔录,记录在案。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4)开庭审理并且评议以后作出裁判原则。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以后,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只有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做出决定的,才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合议庭的职责是什么

(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定;

(二)确定案件委托评估、委托鉴定等事项;

(三)依法开庭审理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案件;

(四)评议案件;

(五)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按照权限对案件及其有关程序性事项作出裁判或者提出裁判意见;

(七)制作裁判文书;

(八)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

(九)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最后,合议庭是临时组织的,也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但是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当事人如果对法院判决的一审结果不认同,可以继续提供相关证据,申请法院进行二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合议庭接受案件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案件承办法官,或者由审判长指定案件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先由承办法官对认定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适用法律等发表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对案件的裁判结果进行评议时,由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审判长应当根据评议情况总结合议庭评议的结论性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是什么
    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是什么?国际责任原则1972年的《责任公约》规定,发射国应对其空间物体造成的损害承担国家责任。涉及外层空间的国际责任可概括如下:1.绝对责任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对地面造成的损害负有绝对责任。发射国应对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或对飞行中的航空器造成的损害负绝对赔偿责任。过失责任发射国应对空间物体对另一国或第三方空间物体造成的损害负单独或共同赔偿责任地球表面外的状态3.共同责任当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对地球表面外另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时,对第三国或者第三国的自然人、法人造成损害:在第三国的地表或者飞行中的航空器造成损害的,前两国对第三国负有绝对责任;如果对第三国的外层空间物体或地球表面以外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前两个国家应根据各自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05-07
    268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包括主体条件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平等者无管辖权;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又称意义自治原则;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平衡为价值判断标准,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婚姻和收养关系的缔结和解除;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坚持诚信,恪守承诺。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要求民事主体诚实不欺骗,注重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5、守法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由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组成。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
    2023-07-02
    56人看过
  • 从事民事活动的原则是什么?
    (一)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诚信原则,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四)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五)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六)绿色原则,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民事主体怎么判定在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方面,我国时下存在多种理论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1、主流的民事主体判断标准主流的民事主体判断标准认为,民事主体的本质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存在;二是国家法律的确认。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民事主体存在的决定性因素;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也是其存在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商品交换中逐渐形成的平等的人格和地位,是产生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而在商品交换和其他民事活动中,
    2023-07-06
    246人看过
  • 合议庭案件实行什么原则
    (1)合议庭成员地位与权责平等原则。(2)审判长最后发表评议意见原则。(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议庭在评议和表决的时候,每名成员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人笔录,记录在案。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4)开庭审理并且评议以后作出裁判原则。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以后,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只有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做出决定的,才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一、死刑复核方式有哪些1、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针对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即使非开庭审理仍必须包括审查书面卷宗材料、讯问被告人和听
    2023-03-21
    43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的原则
    一、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的原则1、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2、保密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合议庭成员在评议案件的时候,应当表明自己的意见。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在审阅确认无误后签名。评议情况应当保密。二、人民法院合议庭如何组成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
    2023-04-27
    14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的原则
    一、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的原则1、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2、保密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合议庭成员在评议案件的时候,应当表明自己的意见。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在审阅确认无误后签名。评议情况应当保密。二、人民法院合议庭如何组成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
    2023-06-19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4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有:秘密评议原则,合议庭成员平等原则(独立表达意见并说明理由),同一合议庭原则(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的合议庭必须同一),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议庭成员全部签名原则(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应参加评议),及时作出裁决原则(评议时发表意见不受追究)。
    •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有没有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5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有:秘密评议原则,合议庭成员平等原则(独立表达意见并说明理由),同一合议庭原则(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的合议庭必须同一),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议庭成员全部签名原则(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应参加评议),及时作出裁决原则(评议时发表意见不受追究)。
    • 合议庭组成的原则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04
      1、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单数。 2、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是经过合法任命的本院的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担任。 3、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4、不得随意更换合议庭成员。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
    •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1)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只能是单数。 (2)合议庭依法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组成。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 (3)合议庭由法院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案件审判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应当注意,人民陪审员
    • 公证活动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31
      1、真实、合法原则。 2、此原则是公证活动应当遵循的核心原则。真实是指公证文件中所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及其各项内容都是客观存在的或者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而不是虚假的、伪造的事实。 3、合法是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公证文书,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就是非法和无效的。真实原则和合法原则相互关系、密不可分。真实性是合法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