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征地补偿怎么投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8 17:26:45 123 人看过

一、不给征地补偿怎么投诉

政府征地不赔偿投诉的方法有:

1.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

2.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

3.政府征收土地侵犯农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不给征地补偿怎么处罚

不给征地补偿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三、不给征地补偿需要什么证据举报

不给征地补偿需要的举报证据如下:

1.原告的身份证明,证明其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

2.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确定原告应该取得的补偿款数额。

3.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情况。

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如承包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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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1日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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