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审结一起石材外观设计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7:03:39 58 人看过

因认为他人销售的紫罗红石材产品外观与自己拥有的凯撒红石材外观设计专利构成相似,广东新粤建材有限公司、林某将个体工商户王某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广东新粤建材有限公司、林某共同诉称,其拥有名称为瓷片的外观设计专利。在北京市朝阳区易开元国际石材市场上,原告发现北京华广泰祥石材经营部展出、销售的紫罗红石材的产品外观与自己拥有的凯撒红外观设计专利相近似,涉嫌侵犯了自己外观设计专利权。经调查,该经营部为个体工商户王某所有。

王某辩称,自己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紫罗红石材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凯撒红存在明显差别,不构成侵权。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凯撒红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视图与被控侵权产品紫罗红的相应表面图案在整体明度、纯度及浅色花纹的形状、布局、均匀度和尺寸比例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区别,紫罗红的外观不同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所要求保护的设计方案。由于上述设计方案上的差别,两者整体风格明显不同。法院据此判决,石材紫罗红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具有明显区别,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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