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0:00:14 321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受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呢

从立案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二、刑事案件能否调解

刑事案件的公诉部分不存在调节的问题,也就是说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被检察院起诉,就不允许调解,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可以就赔偿的数额进行调节。如果你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比如通过积极赔偿损失的方式,那么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会适当考虑减轻刑罚。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不能进行调解,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三、刑事案件受理期限是多长

刑事案件的受理是由公安机关完成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6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由此可以得出,公安机关在接到刑事案件的控告、举报、扭送、报案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是应当立即受理。因此刑事案件的受理期限是:立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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