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当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即胁迫)的以下特点:
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第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
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二是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三是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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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即胁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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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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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当场威胁要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2敲诈勒索罪当场威胁要挟的表现形式包括三种:第一种是要求被害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对其实施暴力;第二种是威胁被害人要对其当场实施暴力,要求其答应交付财物;第三种是威胁被害人日后要对其实施暴力,要求其交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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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中如何定义采用了威胁或要挟的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7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没有特别的规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达到非法索取公私财物的目的。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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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有什么区别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2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才能实施。 3、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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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中威胁、要挟要求“当时、当场”进行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9一般来说,威胁、要挟内容的实现不具有当场、当时性,但行为人取得财物可以是当场、当时,也可以是在限定的时间、地点。 但是,如果行为人为了迫使被害人答应在日后某个时间、地点交付财物而当场对被害人使用了暴力,其暴力实际起的是与以实施暴力相威胁一样的胁迫作用,只是因为其不是作为当场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所以,不能认定为抢劫罪。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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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或要挟与要挟之间的联系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