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2 05:30:19 98 人看过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工资基数,是指职工本人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加班费、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一、关于工资养老保险扣除比例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合计(工资总额的)22%,其中单位缴纳14%,个人8%(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201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将按4918元计算)

二、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工资还是总收入规定

根据国务院公积金条例,是按工资总额缴纳的。但实际操作上,很多机关事业单位是按照基本工资几个项目缴纳,主要是财政负担的问题,其实是不合法的。住房公积金占工资比例计算: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三、怎么认定工伤职工的工资标准

工伤的工资标准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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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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