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对社会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频频发生金融风波。如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5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1996年的日本阪和银行倒闭事件,1997年席卷东南亚和日韩的亚洲金融风暴,以及最近日本保险公司的频频破产等等,不仅严重影响了本国经济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安定,还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金融问题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2.有利于保护广大存户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
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其基本特征是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即银行大部分资金是以负债的形式吸收的机构和个人存款,自有资金只占全部资本的小部分,在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导致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时,就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我国金融业目前的现状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实际上也是对银行业发展的一种强制性保护。
3.有利于革新传统观念,提高了公众风险意识。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我国的银行储蓄存款不仅没有风险,而且收益可观,一直是人们投资的首选渠道。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破产不仅在理论上已被公众接受,而且在实践中已实施,因此作为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商业银行所潜在的风险也应为公众所接受。
4.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
存款保险的目的,一方面是在必要的情况下,执行赔偿的职责,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为了保障整金融体系的稳定。这就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对日常的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要定期对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查其上报的统计报表和账目。当银行管理不善或经营非法、风险较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帮助银行渡过难关,或促成其它银行的并购,从而实现中央银行的监管意图。
-
《社会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影响
365人看过
-
强制五险一金对职工有哪些积极影响?
89人看过
-
论社会保障制度对人身保险发展的影响
350人看过
-
刑罚的预防功能及其对社会的积极影响
447人看过
-
社会保障有哪些积极的功能
446人看过
-
财政赤字的积极影响有哪些
121人看过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
《社会》给保险制度带来哪些影响?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XX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关于《法》,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因为从1994年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到正式通过历经16年。自此,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了基本法,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足为过。
-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哪些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0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尚有待建设。目前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央与地方社会保障权责划分不够清晰,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与管理机制不健全。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方面,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滞后的问题日益暴露。同时在法律条文制定方面,仅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法规或由地方出台改革方案,这与社会保障法应有的地位不相称,有时还会产生部门规章之间不衔接、地
-
社保法对制度效应有何影响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1二)现收现付制的代内分配功能 典型的现收现付制,一般是按职工工资收入的相同比例缴费,然后,按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相同标准发放养老金。由于不同个人的工资收入不同,必然发生由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转移收入的情况,由此改变初次收入分配的格局。 -设P为人均养老金,高收入者的人数及平均工资分别为N1和W1,低收入者的人数及平均工资分别为N2和W2,不考虑收入代际转移的因 素,则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Tr为
-
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都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4根据《存款保险条例》,为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但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
-
债权凭证制度的存在有何积极作用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31、债权凭证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有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等。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的书面凭证的制度。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