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11:03:12 469 人看过

广东省伤残津贴标准:

(一)2018年11月30日(含本日)前已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在2018年12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从2018年12月起,按月加发150元伤残津贴;

(二)2018年12月1日(含本日)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按月加发150元伤残津贴。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在按照有关规定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或者在丧失享受伤残津贴条件后,也不再享受所调整加发的伤残津贴。

调整加发的伤残津贴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调整加发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广东省工伤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比例和调整时间。

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1日。调整对象为当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已领取生活护理费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且在当年7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生活护理费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参数。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照以下三种情形确定:

1.统筹地区统计部门调查发布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据的,按照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执行;

2.统筹地区统计部门调查发布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不再调查发布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据的,按照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

3.省本级统筹区按照广州市的相应数据执行。

(三)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最低发放额。

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其供养亲属抚恤金应调整至每人300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1.2018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已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低于300元/月的人员,在2018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从2018年1月起调整到300元/月的标准发放,今后以此标准为基数按规定进行调整;

2.2018年1月1日(含本日)后首次核定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核定标准低于300元/月的,从发放首月起调整到300元/月的标准发放,今后以此标准为基数按规定进行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8日 0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广东的工伤养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2023-04-17
    375人看过
  • 广东的工伤养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2023-02-18
    98人看过
  •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条件:1.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2.职工因工死亡,应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受伤应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3.职工工伤后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各类辅助器具的,须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申请相关待遇。4.领取长期待遇人员每年4-6月需提供领取资格的证明,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待遇,逾期不提供或不符合条件的停发待遇。5.申请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应提供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的工伤职工继续治疗的相关证明。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料:1.《省直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
    2023-05-09
    486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级24个月90%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30%二级22个月85%三级20个月80%四级18个月75%伤残等级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五级16个月70%20个月35个月六级14个月60%15个月30个月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个人提出解除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2023-04-26
    325人看过
  • 东莞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是什么
    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一、伙食补助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交通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康复治疗费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
    2023-04-04
    386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的待遇是什么1、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10、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1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1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停止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情形?1、工伤职工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工伤职工拒绝治疗的。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1、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现实生活中存在未签订劳动
    2023-04-15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广东省清远市工伤保险待遇是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
      是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无论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还是待遇水平都要从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考虑,使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 是考虑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这不仅牵扯到老工伤人员与新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衔接问题,还涉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衔接。《条例》规定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了政策的平稳衔接。 四是要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五是补偿与救助相结合。伤保险待遇的标
    •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什么呢工伤保险待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9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什么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
    • 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3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
    • 江苏省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江苏省工伤保险调整对象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 (1)2015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 (2)2015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职工 (3)2015年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江苏省工伤保险调整项目和标准 (一)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