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比较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6:55:59 55 人看过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为:犯罪未完成是否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是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后的犯罪中止相区别的重要标志。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二)犯罪未得逞(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完成,而犯罪中止是由于犯罪分子出于主观认知而主动放弃或者是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不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都是直接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而且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中都没有未完成形态一说,他们只有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成立了既遂就是犯罪,没有成立既遂就不构成犯罪。

一个完整的直接故意犯罪有以下几个阶段:起意阶段、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起意阶段是一种思想的流露,他没有任何的刑法意义,所以起意阶段不构成犯罪。起意阶段与预备阶段的临界点是是否出现危害行为。预备阶段与实行阶段的临界点是是否着手。实行阶段与实行后阶段的临界点是犯罪是否已经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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