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受理受理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0:55:12 307 人看过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范围有哪些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员工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最低工资支付吗

降薪迫使员工辞职符合仲裁条件的,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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