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期限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7:41:10 75 人看过

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世界各国几乎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规定了时间限制,但各国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长短不同,多数国家规定为10年,如日本、法国、瑞典、丹麦、比利时等国。各国商标有效期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如法国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美国则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我国2014《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另有2014《商标法》第36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权的期限的确定遵守两个原则:一个原则是一次注册有效时间有限制。我国注册有效期限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另一个原则是续展次数无限制,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也是10年。可以连续续展。

一、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商标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

二、商标专用权的特征有哪些

1、商标专用权是经过国家确认的,是一种权力,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机构,这个机构有权去受理商标,批准商标。

2、商标权具有一定的专有性质,特称为独占性或者垄断性。

3、商标权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一个国家核准的商标,只有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是没有效力的。

商标专用权期限,就是说商标的专用权被保护的时间。一般来说,商标期限也就是商标权的期限,是被法律保护的一个期限。就像专利权一样,商标需要经过注册以及申请,核准,然后就可以成为该商标的权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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