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信用卡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1:31:57 259 人看过

伪造信用卡的,不构成诈骗罪,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一、伪造、编制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1、下列行为可以构成伪造、编制金融票证罪:

(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4)伪造信用卡的。

2、伪造信用卡,构成伪造、编制金融票证罪的情节认定

(1)“情节严重”:

伪造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二十五张的;

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伪造空白信用卡五十张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张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情节特别严重”:

伪造信用卡二十五张以上的;

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伪造空白信用卡二百五十张以上的;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伪造信用卡行为是怎样的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谓涂改卡是指被涂改过卡号的无效信用卡。这些信用卡本身因挂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单,但卡上某一个号码被压平后再压上另一个新号码用于逃避黑名单的检索。因此,涂改卡也是伪卡的一个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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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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