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必须经过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31:30 302 人看过

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立案。

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的程序是:

首先,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其次,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再次,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最后,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

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批准或决定以后,由承办人填写《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据此正式对案件展开侦查。

《立案决定书》要载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立案的法律依据、立案的机关、立案的时间等内容,立案决定书上要有检察长签字印章。

《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正式侦查的依据,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认真制作。

为了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十届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9月23日通过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立案、逮捕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试行)》和《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

规定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决定立案、逮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在履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后,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一般而言进行立案侦查的一般是公安机关,但是在对于司法机构或者是政府公务人员进行犯罪的时候,一般就有检察院来进行立案处理,在案件调查完毕之后直接交给法院来进行相关审判,不需要通过公安机关来进行相关的处理。

一、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

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和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立案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中的程序是否必须经过?
    调解属于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可以不调解。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首先会进行调解的动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围绕离婚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调解无效,依法判决。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
    2023-07-06
    21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的程序及检察院立案监督规定
    一、刑事案件立案的程序1、对立案材料的接收一律接收,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转交有关机关;若需采取紧急措施,应采取紧急措施。2、立案中的初查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处理方式:立案和不立案。无论是立案还是不立案,都必须书面决定。不立案的决定应当告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二、检察院立案监督规定1、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线索来源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或者审查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过程中自行发现线索。2、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审
    2023-03-29
    493人看过
  • 案件到检察院了必须问话吗
    一、案件到检察院了必须问话吗1、案件到检察院了必须问话,问话是检察院对于案件具体情况的一个了解方法,人民检察院有权在案件移送之后讯问犯罪嫌疑人,问话应当至少由两名侦查人员负责进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二、职务侵占必须上报检察院吗不是
    2023-06-11
    484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否必须经过坐牢程序?
    刑事案件是否需要坐牢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个人或团体涉嫌刑事犯罪行为且严重触犯法律法规,可能会被判处刑罚。但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是否适用缓刑、检察院是否不起诉等。如果适用缓刑或检察院不起诉,则不用坐牢,但具体仍需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确定。刑事案件的结果取决于案件情况和法院的判决结果。当个人或团体犯下犯罪行为时,他们将会面临法律制裁。特别是一些人严重的触犯了法律法规,涉嫌了刑事案件的,就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那么刑事案件就必须坐牢吗?刑事案件是否要坐牢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是缓刑,就不要坐牢。或者检察院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也不用坐牢。是单处罚金,也不用坐牢。具体的还是要看案件情况及法院的判决。 刑 事 案 件 如 何 判 断 是 否 需 要 坐 牢 ?刑事案件是否需要坐牢,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判刑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2023-09-11
    304人看过
  • 仲裁是否必须经过程序?
    仲裁不是必须经过的程序。发生劳动纠纷不一定要仲裁,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和解、调解等。但若是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就必须先仲裁后诉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起诉到法院。一、劳动争议是否需要劳动仲裁劳动纠纷可以仲裁,但不是必须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诉讼。因此,除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外,劳动纠纷的解决不是必须要仲裁,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调解以及协商解决。二、劳动纠纷能直接起诉吗劳动纠纷可以直接起诉。依据我国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应先进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劳动者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但不是所有的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必须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
    2023-03-29
    25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程序及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程序及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程序过程大致相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这里“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
    2023-06-01
    14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时,必须嫌疑人亲自到检察院吗?
    1、刑事案件现在已经送到公安机关侦查,侦查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左右,但如果情况特殊的,还可以依法批准后延长侦查期限。 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2、侦查完毕后,是否直接移交检察院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定: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书;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不会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3-02-27
    327人看过
  • 检察院程序到案件走什么程序
    案子送到检察院下一步是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一、抢劫刑事案件被抓过要几个月才才开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抢劫罪被抓后一般是最晚会在四个月左右才能开庭。因为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二、检察院不起诉多久会通知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
    2023-06-26
    80人看过
  • 检察院建议法院重审案法院必须重审吗
    如果是人民检察院建设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民行检察监督程序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着眼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依据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在履行民行检察监督权上的发展和创新。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增加了“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实践证明,检察建议作为抗诉监督的补充是非常必要的,它与抗诉相辅相成,构
    2023-06-11
    164人看过
  • 检察院取保候审必须检察长批准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按照上述规定,取保候审的审批机关分别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即:取保候审不是必须经过检察院的,要看案子在哪个阶段。但是,案子不管是在公安局办理还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其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不管在哪个机关办理,其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一样的。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
    2023-06-14
    58人看过
  • 醉驾必须移交检察院吗
    理论上醉驾就构成了犯罪,构成犯罪的话将会移送检察院进行起诉,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的情节酌情不起诉。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怎样处理醉酒驾驶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
    2023-03-15
    265人看过
  • 刑事案件报检察院是否必须批捕
    刑事案件报检察院不是必须批捕的,批捕也是需要条件的。一、逮捕和批捕相同吗批捕与逮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二、故意伤害案走什么程序由公安部门侦查,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复核。复核后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出《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后放人;复核后认为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放《逮捕证》,公安部门随即正式逮捕犯罪嫌疑人。三、37天批捕就是判刑了吗经过批捕不是就是判刑。因为具体的案件还要经过检察官的起诉程序和法院的审查,在经过仔细的调查和证据的支撑下才可以请求
    2023-02-22
    136人看过
  • 订立合同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吗?
    要约和承诺不是订立合同的必要程序,订立合同还有其他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要约、承诺或者其他方式订立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1)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
    2023-07-07
    24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立案监督程序
    1.控告人的监督。控告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是通过申请复议来进行的。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10日以内申请复议。对不立案的复议,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办理,并在收到复议申请的30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人民检察院的监督(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具体而言,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
    2023-03-11
    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刑事立案
    相关咨询
    • 检察院立案后检察院是不是必须尽快撤案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6
      检察机关是监督司法行为的司法机关,可以行使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法院判决等司法行为的权利,这是三大司法机关相互制约的表现。那么检察院立案后可以撤销案件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特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
    • 职务犯罪必须经过检察院立案后才可以撤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7
      职务犯罪检方立案后不存在撤案一说,检方的立案是具有一定的立案条件后才予以立案的。立案后如果审查侦察不具犯罪或犯罪情较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免诉、不予起诉或定罪免诉。
    • 刑事检察院复查案件必须遵循什么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5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必须遵循的规则如下: (一)原案办理权与申诉复查权相分离; (二)依照法定程序复查; (三)全案复查,公开公正; (四)实事求是,依法纠错。
    • 公民逮捕时必须经过检察院审批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4
      需要经过检察院审批。 公民涉嫌犯罪的,由检察院批准逮捕;被告人在法定条件下由法院决定逮捕。 《刑诉法》规定的决定逮捕权限: 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被拘留了就必须要到检察院立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我国法律对被刑事拘留了就必须会经过检察院吗有以下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