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2-06-01
【生效日期】1992-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营保险企业防灾费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6月1日财政部发布)
根据《国营金融、保险企业成本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为了加强国营保险企业防灾费的管理,充分发挥保险防灾防损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防灾费是指国营保险企业为使参加保险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改进或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能力,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支付的专项费用。
二、防灾费的开支范围:
1、补助参加保险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购置具有防灾防损作用的设备及安全器材;
2、开展防灾防损业务风险评估、技术咨询、安全检查、人员培训所发生的费用;
3、为保险人提供改进、增强抵御意外事故的能力,减少人身伤亡等安全设施的费用;
4、支付给投保单位或个人在防灾防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表彰奖励费用;
5、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专项用于防灾防损业务的费用。
国营保险企业下列费用不能列入防灾费:
1、国营保险企业用于自身安全设施的支出;
2、以拨款和贷款名义进行有偿使用的款项;
3、各种社会集资、摊派、赞助的款项;
4、其他与防灾防损业务无直接关系的费用。
三、国营保险企业支付防灾费的标准,财产险由各保险总公司按上年各项保险费的收入的1.5%提取使用。人身险按上年各项保费收入的1%提取使用。各保险总公司对省级分公司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以及省级分公司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对其下属公司均实行逐级核定比例的办法。各分、支公司应在其上级公司核定的比例内使用,不得超支。
四、防灾费应在规定的比例和范围内统筹安排,调剂使用。为了保证大的防灾项目,总公司可集中留用5%,省级分公司和计划单列市可集中留用,最多不得超过30%。防灾费年终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作为防灾周转金。
五、防灾费的使用要确有防灾效益,须依据有关单位提供的购置防灾设备和防灾设施的项目计划,保险企业对其可行性研究后可适当补助,但不得形成固定补贴。
六、国营保险企业支付的防灾费,应采用转帐方式,不得用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支付。对表彰、奖励所需物品的价格一般控制在30元左右。
七、国营保险企业在年初要编制防灾费使用计划,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财会部门审核后列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各保险总公司对省级分公司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核定的提取比例,应报财政部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厅(局)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各省级分公司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核定的各分、支公司防灾费提取比例,应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厅(局)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组),以便于监督管理。
八、各级国营保险企业和同级财政部门,要对防灾费的提取比例,使用范围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九、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各保险总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的实施办法,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
十、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规定相抵触的,停止执行。
-
物业管理企业防范灾害风险的思考
347人看过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242人看过
-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413人看过
-
金山区私营企业贷款担保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34人看过
-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178人看过
-
巨灾风险管理的保险业
166人看过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
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凭照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民爆器材经营资格的审查,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制度。XX(以下简称XX)负责全国民爆器材经营企业资格的审查及其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区、市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民爆器材经营企业资格的初审、申报、年审及监督管理工作。
-
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债券承销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5开发银行按照“分行自报计划、总行综合平衡、额度适时调整、余额统一管理”的原则开展债券销售,可采取分行自销和委托商业银行或证券经营机构进行代理销售等形式。投资业务局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全行的债券销售,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和宣传策略并进行分行间销售余额的调剂。分行具体办理债券的销售,经批准和授权后与委托代销机构签订代理销售协议,与委托商业银行签订代办现金业务协议、与机构投资者签署购买债券意向协议。
-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有哪些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0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一般来说,国有企业是由国家控股的,但近年来,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融资,由于国有企业关系者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融资方式必须按照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具体落实。关于“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目前还没有文件。
-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2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及中国XX的有关规定,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自律管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在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中国XX官方网站同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