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孟昭瑞诉当代中国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经充分辩论,最终达成和解并在庭后由法庭主持签订了和解协议。原告孟昭瑞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本案由宋鱼水法官主审。来海淀法院参观的外地法官们旁听了此案。
原告孟昭瑞是原解放军画报社高级记者,现在离休,原告在职期间拍摄了大量的国家伟人及重要时刻的照片,具有很丰富的历史意义,原告在本案中起诉的是被告出版的《王树声传》一书,被告在书中使用了原告拍摄的享有著作权的4幅摄影作品,原告对这4幅作品主张著作权。
原告称涉案的4幅作品均是原告拍摄的,原告享有著作权,并且这些作品均是原告抓拍的,并非一般的拍摄,是不能人为再次重现的场景。被告在出版《王树声传》一书未经原告许可在书中使用了原告的作品,而且在作品使用的位置并没有对原告进行署名,也没有向原告支付费用,原告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恶劣,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王树声传》一书,并在《新闻出版报》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摄影作品使用费共计人民币6400元,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以及原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被告辩称《王树声传》是由中央军委批准立项的军内重点项目,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组织专门的编写组承担,是为共和国人民军队杰出人物树碑立传的国家工程,《王树声传》的全部照片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随书稿一并交给我社。我社根据双方的出版合同,支付了传记组文字稿酬和摄影作品稿酬。原告拍摄的作品是职务行为,原告没有权利主张著作权,原告可以主张对作品的署名权,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属于原告所在单位所有。
本案经过法庭调查取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充分辩论,达成和解并在庭后由法庭主持签订了和解协议。海淀区法院经审查认为,孟昭瑞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准许孟昭瑞撤回起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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