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就是实际经营者就是正常纳税,取得营业执照并且实际经营的人。但在实践中有观点认为房东的出租行为也是一种经营行为,一旦双方到法庭上打分割之诉的时候,就会给房东批出30%-50%。有些地方是认可房东的租房行为,即便没有取得房屋租赁的相关许可,但租房行为是生产经营行为。与房主或地主的关系处理问题承租户遇到拆迁往往地位比较弱势,拆迁方只和房屋所有人谈,次承租人是不针对的,也就是承租户的利益往往需要房东或地主来做决定,但在做决定的时候会减少甚至放弃租户的利益,这就是承租户的弱势地位。承租户本身应该获得很大的补偿,但是由于房主的对利益的放弃、减少造成利益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承租户一定要争取主动地位,参与到实际拆迁谈判中去。
经营者直接责任如何认定
关于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的设施及提供商品和服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可称之为直接责任;二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造成进入其经营场所内的服务对象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情况下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可称为补充责任。我们先讨论经营者的直接责任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经营者的直接责任的构成要件为:
(一)有损害的发生。无损害即无赔偿,有损害的发生是认定一切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这里损害的发生是指消费者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例如,顾客在商店摔伤,食客在饭店饮食后中毒,旅店客房漏雨损坏了客人的高档服装等等。
(二)损害发生于经营者控制的范围之内。例如,酒店、旅馆的厅堂、房间、庭院等。门前一定范围内是否属于经营者控制的范围这要具体分析,有些高档酒店、旅馆等其他一些高档的服务场所,其门前有较大的面积受其管理,不少经营者还栽种花草、修建喷水池与花坛等,有的门前还设有保安及服务人员,指挥疏导人员、车辆等,那么,该服务场所门前一定范围内也应属于其控制范围。
(三)损害的发生没有第三者责任的介入,其损害的发生通常是由于经营者的服务设施没有达到规定标准或者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有瑕疵造成的,即消费者损害的发生与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有因果关系。例如,旅店房顶的吊灯落下砸伤客人,洗衣店将消费者的衣服洗坏等。当然也有的损害是介入了消费者本身的过错,例如,商店地面较滑,顾客行走匆忙滑倒摔伤。没有第三人侵权行为的介入这一点是区别经营者和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的一个关键条件,如果有第三者责任的介入,那就属于补充责任而不可能是直接责任。
(四)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点也可以认为就是经营者的过错。正是因为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即有过错,法律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即如何认定其有过错呢,这是认定经营者直接责任的关键之点。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目前,法律虽然规定诉讼中将实际经营者和营业执照的业主作为共同诉讼人,但是对责任承担并未明确规定。
-
公司法人和实际经营者
377人看过
-
诉讼时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不一致怎么办
434人看过
-
车辆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实际经营者也有保险利益
115人看过
-
实际经营者获罪法人要连带吗
291人看过
-
如何证明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者
344人看过
-
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不尽如人意
148人看过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
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符的两者可为共同诉讼人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本案中,对该烟酒商店的实际经营者于某,可依职权追加其为共同被告。
-
处在实际经营中的房屋实际经营人对于商业补偿标准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9处在实际经营中的房屋实际经营人应当予以商业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
-
个体工商户与经营者、经营者、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谁为被告诉讼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81、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被告;2、没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为被告;3、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两个人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
-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如何确定当事人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6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确定当事人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
劳动仲裁告法人还是实际经营者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4都可以。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同时,需要填写仲裁申请书。依据相关规定,仲裁申请书内应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所以劳动仲裁找公司的法人和负责人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