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主要的财产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52:49 436 人看过

地役权是主要财产权吗?地役权没有地役权就不可能独立存在,因此地役权是一种从属物权,而不是主体物权。地役权的分类(1)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根据地役权的实现方式,可以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能够对地役权采取积极行动的地役权,又称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以地役权人不作为某种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它也被称为消极地役权,因为它有一定的不作为义务,而不是简单的容忍义务。(2)地役权的连续地役权和非连续地役权。根据地役权行使方式和权利实现时间的标准,地役权可以分为连续地役权和非连续地役权。前者是指地役权的行使不需要每次都有地役权人的行为,但权利可以连续实现。道路和设施本身的存在意味着权利人继续行使地役权。消极地役权通常是连续地役权。后者又称不连续地役权,是指权利的行使需要权利人每次都进行一定的行为,否则权利就无法实现的地役权。(3)明显地役权和不明显地役权。根据地役权的存在是否外在,地役权可以分为表见地役权和非表见地役权。前者是指权利的存在,它可以由外界所知,并由外部事实来表达,如通道地役权或地面排水地役权。后者是指权利的存在,不能被外界所承认,也没有作为地役权履行的外在事实,如埋地地下管线地役权、俯瞰地役权、照明地役权、特定禁商地役权等。(4)基于地役权内容的分类。也就是说,地役权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土地而转让他人的土地。2。水地役权。具体地说,它包括:(1)取水地役权,即为方便地役权而在地役权上取水或取水的权利;(2)引水地役权,即通过地役权使用管道或沟渠将水引入地役权的权利(3)排水地役权,即将生活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到地役权或通过地役权排放到其他地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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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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