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是否能够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1:41:47 102 人看过

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公诉案件是指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得随意向人民法院立案撤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依照相关规定,拒绝起诉或撤回起诉。

一、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1、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2、自诉是指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二、公诉案件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2、公诉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

3、法院的审判阶段。

公诉人公诉词规定怎么样、

一、公诉词

公诉词是国家公诉人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当庭发表的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演说词。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公诉词是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起诉书的进一步补充和阐述。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法律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我院提起公诉的张诈骗一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张的犯罪事实,在起诉书中已明确认定,并为今天的法庭调查所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不需再加论证。但是为了更加充分地揭露本案的犯罪性质及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提请法庭对被告给予严厉制裁,以保护公私财产,有必要对本案作进一步论述。诈骗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象等欺诈方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虚构就是捏造不存在的某种事实骗取被骗人的信任。所谓隐瞒事实真象,就是对被骗人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这种事实如果被骗人知道就不会把财物“自愿”交被告。被告张就是以代购和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在仅7个月的时间内,就诈骗公私财物12

3万余元,数额巨大,罪行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被告用诈骗之款,大肆挥霍,游山玩水,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被告张年仅23岁,正是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的时候,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呢其主要原因就是他没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和明确的奋斗目标,而是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贪图享受,沉醉在花天酒地之中,以吃喝玩乐为幸福的全部内容。由于这种腐朽的幸福观在支配着他,因而便不择手段地诈骗钱财,以满足自己的奢望。在我们提讯张时,他交待中有这样一段话,就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他讲道:“比如坐车口袋没钱就不行,还要抽高档烟,住高级宾馆等,没钱就编写所谓的理由,拿别人的钱。”他还讲:“我见到别人都那样,我就很想那样,坐高级车,过腐化生活,叫别人羡慕,好像只有这些,才能满足,但我没有考虑后果,没有想到这是犯罪。”多么腐化的生活观,多么可悲的人生观。难怪他一错再错,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他竟然用于租车的费用就达到8000余元,宾馆费用5000余元,和司机二人吃饭每一次至少达70至80元。他自己交待一天就花近2000元左右。这种挥金如土的腐化生活使他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然而,法律是无情的,今天被告张被押上被告席,这就是必然结果,也是罪有应得的。但我们诚心地希望,被告人一定要记取这次教训,认罪伏法,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张诈骗案,难道给我们某些部门和个人不是也敲了警钟吗张多次诈骗成功,并不是他的手段如何高明,而是我们有些同志缺乏起码的警惕性,或思想上存在着某种不正当的追求,或是规章制度上存在着漏洞。比如,本案几个受骗人和受骗单位就轻信被告花言巧语,而将现金或支票交给被告“走后门”而上当受骗。我们有些同志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不正之风,提高警惕,不给坏人有机可乘。

在审查此案中,被告对自己犯罪事实,尚能如被交待,有悔罪表现,请法庭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依法给予公正判决。

公诉人的公诉词是在法庭审理阶段提出的,对于案件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和起诉书既有一定的区别也有联系,分为三个部分,有引言部分,还有主体部分,最后就是结尾的部分,公诉词是在庭审过程中进行的,所以应该简洁明了,能够直接说明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公诉案件是否能被撤销?
    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案件,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公诉案件可以被撤销。公诉案件是指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不得随意向人民法院提起撤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公诉案件要求律师吗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7-01
    379人看过
  • 无效婚姻是否能够要求撤销
    不可以,可向法院申请确定婚姻无效。请求撤销的婚姻的是法律上承认的有效婚姻,只是因为是被胁迫结婚可以撤销。而且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一、结婚隐瞒癫痫有效吗隐瞒癫痫的婚姻并不当然无效,但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二、不到法定年龄能不能领结婚证不到法定年龄不能领结婚证。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且若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应当视为婚姻无效。不到法定年龄的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1、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
    2023-03-09
    128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合同是否能够撤销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但是赠与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后悔赠与行为的情况也有,房屋赠与合同不可以随意撤销,是有条件的。一、父母房屋赠与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父母赠与房屋时,应当注意在房屋赠与合同中写明赠与对象,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二、赠与合同中是否需见证人在场不需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
    2023-03-30
    10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撤销
    在以下情况下可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4、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撤销合同。一、哪些情况购房合同可以撤销?购房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包括:1、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重大误解;2、合同因胁迫成立;3、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4、合同一方当事人乘人之危与对方订立合同的;5、合同显失公平的。二、怎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撤销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合同的撤销,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撤销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起诉撤销;但起诉撤销存在时效限制,限制的情形为:1、
    2023-04-03
    488人看过
  • 房产赠与合同是否能够撤销
    房产赠与合同能撤销吗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法律咨询:1年多前,应儿子的百般要求,我父母的唯一的一套街面房赠予了儿子(已过户给儿子),在公证时注明租金全归父母所有。租金实际是归父母养老用的,但由于父母不懂法,公证书里只写了租金归父母所有,并无养老字样。现在儿子欠了一屁股债,竟要将这套父母赖以养老的街面房卖掉抵债,父母欲哭无泪。请问能否撤销这份赠与合同。怎样撤销?律师解答:公证的赠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在赠予时附有一定的义务,即租金全归父母所有,现在如果抵债的话,父母已经实际不可能再收到租金了,因此,该项义务儿子是无法履行的,可以撤销赠与。相关法律知识: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
    2023-05-04
    332人看过
  • 不可撤销合同是否能够解除
    一、不可撤销合同是否能够解除不可撤销合同能够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协议解除;2.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况出现时,依约解除;3.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出现时,依法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解除后能否撤销已解除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
    2023-05-06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撤销赠与的条件是否能够撤销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核心提示:赠与公证后可撤销吗根据《合同法》法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是不可以随意撤销赠与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赠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根据该条的规定,说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
    • 可撤销婚姻前能否够撤销?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6
      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遗嘱人是否能够撤销遗嘱公证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离婚协议是否能够撤销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7
      1、离婚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撤销。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撤销,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后如果没有发现欺诈和胁迫的情形,一般不会准予撤销离婚协议。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
    • 强迫婚姻是否能够撤销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8
      被强迫结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