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公诉案件是指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得随意向人民法院立案撤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依照相关规定,拒绝起诉或撤回起诉。
一、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1、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2、自诉是指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二、公诉案件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2、公诉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
3、法院的审判阶段。
公诉人公诉词规定怎么样、
一、公诉词
公诉词是国家公诉人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当庭发表的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演说词。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公诉词是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起诉书的进一步补充和阐述。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法律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我院提起公诉的张诈骗一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张的犯罪事实,在起诉书中已明确认定,并为今天的法庭调查所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不需再加论证。但是为了更加充分地揭露本案的犯罪性质及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提请法庭对被告给予严厉制裁,以保护公私财产,有必要对本案作进一步论述。诈骗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象等欺诈方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虚构就是捏造不存在的某种事实骗取被骗人的信任。所谓隐瞒事实真象,就是对被骗人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这种事实如果被骗人知道就不会把财物“自愿”交被告。被告张就是以代购和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在仅7个月的时间内,就诈骗公私财物12
3万余元,数额巨大,罪行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被告用诈骗之款,大肆挥霍,游山玩水,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被告张年仅23岁,正是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的时候,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呢其主要原因就是他没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和明确的奋斗目标,而是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贪图享受,沉醉在花天酒地之中,以吃喝玩乐为幸福的全部内容。由于这种腐朽的幸福观在支配着他,因而便不择手段地诈骗钱财,以满足自己的奢望。在我们提讯张时,他交待中有这样一段话,就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他讲道:“比如坐车口袋没钱就不行,还要抽高档烟,住高级宾馆等,没钱就编写所谓的理由,拿别人的钱。”他还讲:“我见到别人都那样,我就很想那样,坐高级车,过腐化生活,叫别人羡慕,好像只有这些,才能满足,但我没有考虑后果,没有想到这是犯罪。”多么腐化的生活观,多么可悲的人生观。难怪他一错再错,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他竟然用于租车的费用就达到8000余元,宾馆费用5000余元,和司机二人吃饭每一次至少达70至80元。他自己交待一天就花近2000元左右。这种挥金如土的腐化生活使他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然而,法律是无情的,今天被告张被押上被告席,这就是必然结果,也是罪有应得的。但我们诚心地希望,被告人一定要记取这次教训,认罪伏法,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张诈骗案,难道给我们某些部门和个人不是也敲了警钟吗张多次诈骗成功,并不是他的手段如何高明,而是我们有些同志缺乏起码的警惕性,或思想上存在着某种不正当的追求,或是规章制度上存在着漏洞。比如,本案几个受骗人和受骗单位就轻信被告花言巧语,而将现金或支票交给被告“走后门”而上当受骗。我们有些同志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不正之风,提高警惕,不给坏人有机可乘。
在审查此案中,被告对自己犯罪事实,尚能如被交待,有悔罪表现,请法庭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依法给予公正判决。
公诉人的公诉词是在法庭审理阶段提出的,对于案件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和起诉书既有一定的区别也有联系,分为三个部分,有引言部分,还有主体部分,最后就是结尾的部分,公诉词是在庭审过程中进行的,所以应该简洁明了,能够直接说明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撤销的合同是否是能够被撤销
60人看过
-
撤销起诉是否能够使诉讼时效中止?
172人看过
-
监护资格是否能够撤销
268人看过
-
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是否能够撤销
340人看过
-
公诉能够撤诉吗
132人看过
-
案件立案后是否能够撤销?
462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撤销赠与的条件是否能够撤销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核心提示:赠与公证后可撤销吗根据《合同法》法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是不可以随意撤销赠与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赠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根据该条的规定,说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
-
可撤销婚姻前能否够撤销?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6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遗嘱人是否能够撤销遗嘱公证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离婚协议是否能够撤销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71、离婚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撤销。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撤销,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后如果没有发现欺诈和胁迫的情形,一般不会准予撤销离婚协议。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
-
强迫婚姻是否能够撤销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8被强迫结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