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破产专项(周转)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破产专项(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三年十月八日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破产专项(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妥善安置市属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确保破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2〕13号的有关精神,决定设立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破产专项(周转)资金(以下简称破产周转资金),并制定本办法。一、破产周转资金是市政府专项用于垫支市属国有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前发生的分流安置职工等所需费用的资金。二、破产周转资金规模为8000万元,由市财政筹集。三、破产周转资金使用范围为经市政府批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并向社会公告破产的市属国有企业。四、破产周转资金用于企业宣告破产后,在破产清算期内,土地资产及其他资产(不执行优化资本结构政策企业为土地资产)变现前发生的分流安置职工等费用的垫支。五、破产周转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1、由相关职能部门和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经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初审上报的企业破产方案中分流安置职工等费用的预算进行审核确认。
2、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依据市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分流安置职工费用预算,及时做好所需资金的筹措与拨付工作;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筹资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市财政、劳动保障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市政府确认后,填制《杭州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表》,按规定的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权限报批同意后,由市财政拨付资金。六、破产周转资金回收与管理:1、市政府收回的破产企业原无偿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应及时将土地出让金中的土地开发费净额归还垫付的破产周转资金。2、土地开发费净额不足以归还垫付的破产周转资金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用土地出让金中除土地开发费以外的剩余收益予以归还。七、破产周转资金由市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r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步骤
共8步,具体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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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字〔1998〕94号和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1.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政府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2.企业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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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项周转金管理办法第7条具体内容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2有关司局每年一月份应向预算司提供本年度专项周转金计划,包括:增设专项周转金数额、借出专项周转金数额、占用费率及本年到期应收回的专项周转金数额、占用费、存款利息和坏帐损失等,由预算司审核汇总后报部领导审定。司局对专项周转金使用的执行情况应于每季度终了后十天内编制“专项周转金执行季报表”(报表格式另定),半年和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要写出执行情况书面报告报主管副部长并抄送预算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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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供热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30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管理部门编制市本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实施。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列入规划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条件时,涉及热源设施建设的,应当征求供热管理部门的意见,划出供热建设用地。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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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1市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项目评审、资金平衡、计划下达和监督管理等组织协调工作。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各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项目建设和验收评估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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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项周转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如何规定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5本办法实施后,有关司局应对专项周转金的借出、回收情况做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抄送预算司,由预算司汇总后向部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