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的行为特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6:20:49 195 人看过

代理人的行为特点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才能为被代理人取得权利、设定义务。如果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那么这种活动就不是代理,其所设立的权利与义务也只能由代理人自己承受。

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活动。

代理权是确定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实施和代理行为法律效果归属的依据,表明了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的资格。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或法律规定或指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代理权限。否则,事后若被代理人不予追认,代理人所进行的活动则是无效的,被代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而由代理人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

代理行为限制在“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它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

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就是说,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通过代理行为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法律后果。否则,就不是代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4、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在法律上产生与被代理人自己的行为同样的后果。这是基于以上三个特点而产生的必然结果,也是当事人设立代理关系的目的所在。因而,被代理入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事务中的合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事务中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不仅包括合法的,对被代理人有利的法律后果(权利、义务)。而且也包括因为代理人过错(故意、过失)而造成的违法的或其他对被代理人不利的法律后果。这一点,反映了代理制度的目的,是代理制度最重要的特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兼业代理人特点有哪些
    一、兼业代理人的特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从其业务种类看,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和人身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分别具有以下特点:(1)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汽车保险为主,而汽车保险业务的兼业代理机构则以车商为主。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个人、单位的汽车拥有量迅速增加,从而促进汽车保险的需求增加。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也促使汽车保险成为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的主导险种。另外,经营汽车保险的兼业代理机构的数量比较多,业务办理程序相对简便,方便了顾客投保。目前,汽车保险兼业代理的保费收入已占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保费收入的50%以上。(2)人身险兼业代理机构主要集中在银行、邮政机构,其业务以专门针对这些机构的特点所设计的分红型寿险产品为主。目前,银行、邮政代理业务已成为当前寿险公司保
    2023-04-23
    94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的特点都有哪些
    一、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二、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的相同和区别相同点其一,两者的代理权或代表权都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的,而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其其二,两者都以被其所代理或代表的当事人的
    2023-02-18
    393人看过
  • 表见代理有哪些特点
    (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表权的理由。(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司法解释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司法解释。表见代理一般是有效的,具体解释如下: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行为人未经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2、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无过失;3、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所订立的合同,本身并不具有无效和应被撤销的内容;4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二、表见代理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表见代理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点:一是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二是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三是存在客观事由使相对人相信
    2023-03-12
    436人看过
  • 违约行为的特点有哪些
    违约行为的特点有: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一、合同双方都违约怎么判罚双方都存在违约的情况,那么这要各自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不能因为双方都有违约的情况就不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共同违约,是指双方合同当事人都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而不是指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违约。这种行为不包括一方在另
    2023-03-06
    440人看过
  • 洗钱行为有哪些特点
    洗钱一词,源于20世纪初,美国旧金山一家饭店老板发现肮脏的钱币常常会弄脏顾客漂亮的手套,于是就将在饭店流通的钱币放进洗涤剂中清洗,这就是最初的洗钱。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介绍,洗钱行为一般具有方式多样、过程复杂、对象特定及国际化等特征。一、洗钱方式的多样性。为了逃避监管和追查,洗钱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长期的洗钱活动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洗钱工具,例如,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利用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经济方式的创新也使洗钱方式不断二、翻新,更为隐蔽,如网上交易。专业的洗钱组织更是越来越熟练地对各种洗钱手段和方式加以组合运用。其中,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通过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洗钱尤为突出。三、洗钱过程的复杂性。要实现洗钱的目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改变犯罪所得的原有形式,消除可能成为证据的痕迹,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设置伪装,使其与合法收益融为一体。这就迫使洗
    2023-04-24
    476人看过
  • 票据行为有哪些特点?
    票据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具有民事行为的一般特点。如:作出票据行为的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此外,与一般的民事行为相比,票据行为还有以下特殊性:(1)票据行为是设权证券行为。票据属于设权证券,即票据权利义务是由出票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通过制作票据而设立的。一切票据行为都是为了实现所设定的票据权利和义务。其中,出票行为是设立票据权利义务的行为,包括:制作票据,即由出票人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了当事人的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再通过票据的交付,一般是出票人将制成的票据交给收款人,使票据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并完成了票据权利义务的设定。其他票据行为,如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付款行为、保证行为则都属于实现票据所设定的权利、义务的行为。所以,票据行为属于设权证券行为。(2)票据行为是债权行为。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无不以他们之间的债权
    2023-02-25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起诉的代理人有哪些特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31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
    • 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05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
    • 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
    • 行为特点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属复杂客体。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采用了秘密窃取、物质引诱或者胁迫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所有的商业秘密; 2、行为人采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商业秘密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泄露、转让因工作而使用的商业秘密。三、侵犯商业秘密
    • 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代位权的特点有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相对人主张权利等。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