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如何主张损失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0:13:33 275 人看过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被侵犯的,商标权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损失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可以按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该如何举证
    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提供以下证据: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4、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等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023-03-10
    170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民法典如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民法典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方法如下: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条件1.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3.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
    2023-05-06
    105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诉讼可否主张侵权损失
    一、惩罚性赔偿诉讼可否主张侵权损失1、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进行惩罚性赔偿,因惩罚性赔偿提起诉讼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一千二百零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二、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缺陷怎么界定1、在产品正常使用过程中或正常使用条件和环境下;2、产品可以预见的误用过程中或可以预见的误用条件和环境下;这样的两种情形中产品所存在的对于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不公道危险。因此产品质
    2023-04-21
    133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主张吗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一、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有哪些?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
    2023-02-28
    464人看过
  • 继承人如何主张侵权赔偿
    一、继承人如何主张侵权赔偿(一)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委托诉讼代理参加诉讼。(二)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提起自诉,其地位等同于被害人,也是刑事自诉人。此处注意: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其诉讼主体资格已经不存在,此时近亲属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自诉,自己就是自诉人。《刑事诉讼法》第88条对此也有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注意:近亲属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自己就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法解释》第8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
    2023-05-06
    416人看过
  • 如何赔偿著作权侵权损害
    著作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权利人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中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关注的焦点。那么,如何赔偿著作权侵权损害呢?计算标准是什么?本文从三个方面梳理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内容,以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把握:一是债权人的实际损失;第二,侵权人的非法利益;第三,公平合理的版权使用费或侵犯版权和相邻权利的转让费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是损害赔偿计算的中心。任何方法都不能在没有实际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单独存在,否则它将变成被动的水和没有根的树。之所以以损害事实为中心,是因为损害事实是构成侵权损害赔偿的首要条件。即使法律规定了法定赔偿制度,法律赔偿标准的制定仍应以债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然后考虑著作权和相邻权利的市场因素等诸多因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侵权现状需要指出的是,著作权和相邻权侵权损害的实际损失应由受害人提出,并由证据证明。因为只有受害
    2023-05-07
    358人看过
  • 恶意磋商的构成要件及如何主张损害赔偿
    构成恶意磋商有下列要件:1、无意在合理价格范围订立合同;2、与对方协商合同事宜,让对方误以为该方有交易的可能;3、给对方造成损失,包括丧失交易机会的损失,以及其他合理损失。在实践中,要区分合同诈骗与恶意磋商两种不同的行为。有些人利用协商合同,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求对方支付部分款项或者交付部分货物,达到目的后以各种理由退出合同协商,对所得款项拒不返还。这种以订立合同为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合同诈骗中,协商合同的行为是诈骗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情况不能按照恶意磋商对待。认定恶意磋商,在举证方面有一定难度,要结合侵权人的言论、业务状况、退出合同的理由等方面综合判断。损失计算,也是追究侵权人恶意磋商责任的难点。恶意磋商受害人往往损失的是交易机会,这种损失很难用金钱衡量。而且,不同的交易标的情况差异以及市场的条件不同,每件案件考虑的角度也不一样,要具体分析。一般而言,产品的保质期
    2023-06-14
    180人看过
  • 什么是侵权损害赔偿?如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一)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
    2023-06-05
    400人看过
  • 如何进行商标侵权后的损失赔偿评估?
    法律经济分析方法的意义在于它强调法与经济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一般哲学联系,它更着重从分析经济法律的结构和运行中体现和适应经济规律,使法律更好地确保市场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有效地市场交换.1、法律经济学者认为各项经济活动,无论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有关经济法律制度的安排应以费用最小为宗旨,而区别于传统法学观念认为的法律仅是解决公平正义问题,所以通过法律经济分析能够合理地作出有关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制度的安排,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保护,促进市场的交易活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民法是商品经济法律关系的反映,属于经济法律范畴。商标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亦是属于经济法律的范畴,故有关商标侵权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的设计也应该遵循经济法律分析的逻辑,即,有关商标侵权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的设计应填补权利人因侵权而生的全部损失,使得侵权人承担因侵权带来的全部外部性成本。2、
    2023-06-25
    54人看过
  • 少林寺回应注册666个商标,商标侵权损害如何赔偿?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我想注册一个商标怎么注册注册商标权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选择注册方式。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位于北京的中国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2、进行注册前查询。查询在先商标有无相同或相似
    2023-08-06
    293人看过
  • 侵权损失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吗
    侵权损害赔偿一般是不包括间接损失的,仅能对实际的损失主张赔偿;但是若受害人遭受了人身损害的,则可以就误工费向责任人主张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商标侵权损失如何主张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可以直接向侵权者主张。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作为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
    2023-08-01
    99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赔偿损失如何主张
    一、施工合同无效赔偿损失如何主张施工合同无效是一方过错造成的,无过错的一方可能向过错方主张赔偿,如果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工程质量保证金要退吗合同无效应退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实践中,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建筑工程合同就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订
    2023-04-18
    286人看过
  • 如何赔偿商标侵权?如何计算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益或者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难以确定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遭受的损失的前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赔偿金不足一万元的情况作出判决。“根据本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3.法律赔偿法律规定了三种赔偿计算方法在实践中应用它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责任时,赔偿金额可以按照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这意味着被侵权人可以选择采用第一种计算方法还是第二种计算方法。如果两种方法都无法计算,法院将直接采用第三种方法。如何计算商标侵权为了识别商标侵权,我们需要掌握以下几点:1。按照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商标专
    2023-05-07
    266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害商标权造成的损失,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如何认定侵害商标权造成的损失侵害商标权的损失,依据实际造成损失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商标侵权取得的利益确定损失。取得利益难以确定的,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
    2023-06-17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2022年如何主张侵权损害赔偿金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损害赔偿的数额依据侵权造成的损害而定,如果是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是财产损害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
    • 侵权侵权间接损失能否主张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7
      侵权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间接损失是存在的,法院才会支持间接赔偿主张。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
    • 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能否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0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 商标权侵权损害赔偿多少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一、实践中,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对于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按照以下确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将会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
    • 被侵害人如何主张其受到的损失?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