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调解原则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4:21:41 469 人看过

1、全面赔偿的原则,不能因双方或一方急于求成就丧失调解的基本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既要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又要恰当维护被告人的权益,不能以赔代罚,多赔少罚,也不能因为被告人客观上不能多赔就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处罚。

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调解方式

公安机关的调解

在诉讼前,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所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的调解

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事后反悔的,在审理期间,法院仍可就民事赔偿继续调解。问题是,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法院对案件性质如何确定。笔者认为,在起诉前当事人达成的任何协议并无法律约束力,其对另一方当事人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从民法学理论观点讲,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是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致的表示,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即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就可以直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就交通肇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纠纷调解而言,虽然协议是中间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支持达成的,但就其成立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对协议内容的一致认可,因而协议的形成并不是一种行政行为,对调解协议,虽然行为人非依法律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其仍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而,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而起诉的,或履行部分后又翻悔而起诉的,法院应对调解协议加以审查。提出翻悔一方应提供证据,除非其能够证明调解协议非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显示公平,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而经法院确认无效或撤销外,法院应确认原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此时,当事人双方均应依协议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调解原则相关文章
  • 肇事者坐牢了民事赔偿怎么办,交通肇事赔偿的内容
    一、肇事者坐牢了民事赔偿怎么办肇事者坐牢了民事赔偿也是不可以免除的,因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损害的,被害人有权主张赔偿,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出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法院判决后,因犯罪嫌疑人坐牢致使民事判决无法执行的,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待犯罪嫌疑人出获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二、交通肇事赔偿的内容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2023-04-18
    168人看过
  • 检察院处理交通肇事罪案件的指导原则
    对于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规定有:1、逮捕的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行为人错误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错误逮捕的人,并作出不起诉决定;2、犯罪嫌疑人事实上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不起诉;3、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向被害人赔偿道歉,真心悔过的,可以不起诉。交通肇事罪怎么不起诉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六种情况是:(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
    2023-07-11
    278人看过
  • 离婚案件调解的内容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一、离婚案件必须先调解吗离婚案件审理必经调解程序,有很重要的作用。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谐方向发展;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二、离婚调解的方式离婚调解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面对面调解,一种是背靠背调解。面对面调解指的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均到场进行直接的交流协商,此种调解方式适
    2023-03-20
    52人看过
  • 最高院发布交通肇事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交通运输人员,或非运输人员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在明确事故责任的基础上,构成犯罪,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给予处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三人以上,并负同等责任的;2、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最高院: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第一,关于正确理解票据无因性和认定票据权利人问题。无因性是《票据法》的基本原则。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不受原因关系的影响。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不负证明给付原因的责任。持票人只要能够证明票据的真实和背书的连续,即可以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但应予注意的是,票据无因性的宗旨在于促进票据流通,保护善意第三人而非非法持票人,因此,《票据法》规定了无因性的例外情形,其中之一为持票人取得票据的手段不合法,不得取得票据权利。在司法实务中,尤其是在票据贴现时,如何认定贴现人是否因
    2023-07-01
    370人看过
  • 近亲属间交通肇事致亡案件处理原则
    近亲属间交通肇事致亡案件应遵照什么处理原则近年来,交通肇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近亲属间的交通肇事作为一种非典型性交通肇事现象引起社会关注。例如,2012年以来,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共受理近亲属交通肇事案件4件4人,其中致近亲属死亡7人。司法实践中,如何既合法又合情地处理这些案件,引起不少争议。在近亲属间交通肇事致亡案件中,肇事者的身份往往具有多重性:既是犯罪嫌疑人,又是被害人的近亲属;既是危害行为的实施者,也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既要接受刑事制裁,又要承担被害人未尽的抚养、赡养等法定义务——肇事者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处理此类案件必然带来情与法的碰撞。笔者认为,针对此类不涉及第三方权益损害的近亲属间交通肇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近亲属予以谅解,原则上检察机关可作和解或相对不起诉处理。修改后《刑诉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
    2023-06-04
    130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原则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意外,使人重伤、丧命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做法。3、犯罪主体:为通常主体。即凡年满16岁、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1)交通运输工具的行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师傅等;(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主管、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大意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做法人对自己的违规做法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心理立场而言。哪种情形会构成具体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以下情形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一)严重超载驾驶的;(二)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
    2023-07-05
    416人看过
  • 事故损害赔偿执行不了怎么办,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
    一、事故损害赔偿执行不了怎么办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如下:(1)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2)如果你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会使执行更快。《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交通事故调解的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过程以及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合法包括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道路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具备必要的手续和方法。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过程中平
    2023-04-18
    127人看过
  • 法院进行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内容
    一、法院调解的原则(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在程序上的自愿。即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要双方当事人自愿。《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92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2、在实体上的自愿。即是否达成调解协议和达成什么样的调解协议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能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自由处分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民主协商的结果,必须充分反映当事人的意愿。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法律政策对当事人进行引导,向当事人提出调解的建议,但是,不能将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强加
    2023-04-27
    243人看过
  • 新交通法下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赔偿的制度相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有些方面甚至发生了与原规定相反的变化。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大的方面:(1)赔偿标准以死亡一人为例,国务院原《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大致为5万多元;新的死亡赔偿金标准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民分别计算。其他项目的赔偿标准也分别有了提高。(2)赔偿范围精神损害抚慰金:新标准规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是独立于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之外的项目;残后护理费:原《办法》对评定伤残之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伤者没有规定护理费的赔偿;新标准规定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一次要求赔偿20年的护理费。(3)赔偿程序原《办法》规定交警的调解是必经程序: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必须经过交警的两次调解,调解不成的,必须有交警出具的调解终结书,才能到法院起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交警调解,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
    2023-06-08
    1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规则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规则,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上海交通事故赔偿规则赔偿标准按照人身伤害赔偿相关规定执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等费用,上海去年人均收入标准为43350元,死亡赔偿按860000起,按照岁数逐年递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
    2023-08-15
    490人看过
  • 道路交通调解书的内容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后,公安部门经过调解出具的关于损害赔偿的文书。公安部门出具的调解书没有强制力,靠双方当事人自愿执行。什么时候要出具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开始调解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5、赔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终结日期。如果对方不按照调解书赔偿怎么办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行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也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义务人按照调解协议赔偿自己的损失。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也可进行调解1、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对调解内容不服的,不得上诉。其原因
    2023-06-14
    272人看过
  •  交通肇事案件中致死罪行的判罚原则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犯有交通肇事罪导致他人死亡将受到的刑罚和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而言,肇事方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如果车辆属于单位,则赔偿责任由车辆所属单位承担。如果驾驶人在驾驶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事故发生,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驾驶人追偿。此外,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及车辆的具体情况,赔偿义务人有车辆驾驶人、车主。犯有交通肇事罪,导致他人死亡,将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具体如下: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依据相关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2、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方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及车辆的具体情况,赔偿义务人有车辆驾驶人、车主。如果车辆属于单位,驾驶人是执行职务行为,则赔偿责任由
    2023-11-18
    2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包括哪些内容,怎么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一、交通事故调解包括哪些内容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二、怎么进行交通事故调解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2023-03-16
    22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处理原则包括那些内容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一、行政复议的原则有哪些(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处理决定。(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既要审查其合法性,又要审查其合理性,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三)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应尽量公开进行,以便行政复议的利害关系人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监督行政复议进行,消除误解。(四)及时原则及时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在行政复议中的具体要求,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完成复议案件的审查,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五)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为行政复议当事人,特别是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人及第三人行使各
    2023-03-21
    31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原则是指在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和要求,包括自愿平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合法合理、及时解决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调解过程公正、透明、有效,并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和合作。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应当遵循这些原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 更多>

    #调解原则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出现后赔偿调解原则上是赔偿原则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
    • 案件双方赔偿调解有哪些原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2
      1、全面赔偿的原则,不能因双方或一方急于求成就丧失调解的基本原则;2、公平、合理原则,既要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又要恰当维护被告人的权益,不能以赔代罚,多赔少罚,也不能因为被告人客观上不能多赔就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处罚。
    • 交通肇事的立案量刑标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调解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8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肇事精神赔偿有哪些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交通肇事精神赔偿的原则有: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期望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2、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 3
    • 交通肇事后调解的内容具体都有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1
      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