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为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操作细则》的通知
沪公积金〔2015〕113号
各区(县)管理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关于为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5日
为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操作细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关于为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申请
(一)申请范围。
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因拟上市、融资、审计等原因需要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二)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当月或上月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附件一)。因拟上市、融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董事会出具意见的,需加盖董事会印章。
5.单位如有使用派遣职工的,并委托派遣单位(劳务服务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派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清单(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并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6.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确因特殊情况存在差异,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附能够证明差异原因的相关材料。
二、受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区(县)管理部)。
三、受理与审核
(一)申请单位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供材料齐全后,各区(县)管理部应予以受理。
(三)各区(县)管理部应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意见。同意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通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打印统一格式(附件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加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受理专用章(XX区县);不同意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应说明理由。如审核中发现单位有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的情况,应要求单位进行整改。
四、施行时间
本操作细则自2015年10月20日起施行。《关于为拟上市企业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操作规范(试行)》(沪公积金﹝2010﹞39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上海市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略)
2、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5日
-
厦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该如何开具单位缴存证明
439人看过
-
10月20日起上海单位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细则正式施行
351人看过
-
东莞住房公积金出具单位缴存(上市)证明相关资料下载
243人看过
-
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354人看过
-
住建部出台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具体咋操作?
468人看过
-
佛山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的具体操作步骤
344人看过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
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单位作为个人缴存部分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91、公积金是国家统筹的,不是存在用人单位; 2、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七)职工领取失
-
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劳动仲裁单位违法的证据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是可以作为证据。仲裁裁决生效定义如下: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住房公积金单位拖欠多久缴存多少金额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9住房公积金允许单位拖欠多久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为两个月,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公积金缴存明细怎么填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打印。 (1)登录“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系统”(这里以北京市为例),输入联名卡号(如果没有联名卡可以去银行办理一张,如果没有联名卡可以选择其他的登录方式)、密码、验证码; (2)进入页面后,在缴存单位的地方“单击”; (3)点击“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总账信息”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住房公积金在原单位缴存还是在现在补缴?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5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由单位与个人个缴纳一部分组成的,具有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