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6、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
7、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无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为条件。
8、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勘察、设计、监理人不包含在内。
一、只有在哪些情形下才认定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违法分包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违法分包的承包合同无效。我国法律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承包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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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建筑工程款可以支付优先清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4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4.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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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未验收工程款优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0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关于竣工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法律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也就是说,工程未验收并不能影响到你方行使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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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建筑工程款应优先受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2购房人购买受权对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消费者在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 承包人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与买受人对抗。但购房必须用于消费,购买商业经营用房者不适用本条。 不适合折价、拍卖的项目,不能行使优先权。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违章建筑不能通过司法拍卖实现价值。 (2)项目属于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和军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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