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书有什么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9:56:35 118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书的用处在于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房二卖,同一套房屋已出售,且预售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开发商再将该房出售给他人,后一合同则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一、网签备案的区别

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预售房付款方式有哪些

预售房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付完首付后分期付款。具体的付款方式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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