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虚拟财产构成盗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11:02 249 人看过

一、盗窃虚拟财产构成盗窃吗

关于虚拟财产能否归入传统意义上的财物,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意见如下:《解释》起草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应当在《解释》中明确,对盗窃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经研究认为,此意见不妥。对于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如确需刑法规制,可以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计算机犯罪定罪处罚,不应按盗窃罪处理。主要考虑:

其一,虚拟财产与金钱财物等有形财产、电力燃气等无形财产存在明显差别,将其解释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公私财物,超出了司法解释的权限。

其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当然可以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量刑。

其三,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适用盗窃罪会带来一系列棘手问题,特别是盗窃数额的认定,目前缺乏能够被普遍接受的计算方式。

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明确了具体定罪量刑标准,适用该罪名可以罚当其罪,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其四,从境外刑事立法和司法来看,鲜有将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以盗窃罪论处。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台湾地区1997年修改刑法时,在第323条将“电磁记录”增设为动产的范围,对窃取电磁记录的行为适用盗窃罪,但是2003年修正刑法时,将“电磁记录”又从动产的范围内删除,实际上是否定了1997年的刑法修正,对窃取电磁记录的行为规定适用专门的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计算机犯罪来处理。其背后的理论和实践根基,概因将虚拟财产归入传统意义上的财物存在问题。

二、盗窃和侵占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和侵占的区别:

二者的概念不同。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等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手段不同。侵占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三、盗窃多少算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达到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一般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应当定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虚拟财产相关文章
  • 盗窃虚拟财产是否构成盗窃罪
    一、虚拟财产的性质根据虚拟财产物理特点,可以从不同角度对虚拟财产进行划分。从动产与不动产的角度划分,虚拟财产属于动产;从有形与无形的角度划分,虚拟财产又属于无形财产。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并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具有民法规定的权利特征:(1)虚拟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虚拟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任何人不经虚拟财产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财产,否则就是非法侵犯权利;(3)虚拟财产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这样的法人。它同时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虚拟财产既可以从游戏开发商处直接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虚拟财产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属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及交换属性,其真实价值不言而喻。二、虚拟财产能否成为盗窃罪的对象虽然虚拟财产并未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刑法》等法典正式列为受保护的对象,盗窃QQ号码等虚拟财产缺乏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网络时代的虚拟财
    2023-04-15
    105人看过
  • 虚拟财产被盗构成盗窃罪吗
    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虚拟财产被盗是否能构成盗窃罪呢?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依附于游戏中的虚拟人物,虚拟人物虽能为玩家实际控制使用,但网络游戏的程序存于营运商的电脑服务器中,具体表现为一定的网络设置和电磁记录,是虚拟出来的非实际物品,现行法律并未将这种虚拟物品规定为财物,更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财产。而且同时,法定估价部门无法对装备价值做出估价,即没有法定的价值认定,从而无法认定犯罪数额。根据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种情况下,不能突破法律规定将游戏装备这种虚拟物品认定为财产,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否则将损害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种观点认为,游戏装备是完全具备财产的一般属性,应当纳入刑事法律保护范围;虽然现有评估机制、方法
    2023-05-01
    206人看过
  • 盗窃虚拟财产是犯罪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盗窃虚拟财产是犯罪。关于虚拟财产能否归入传统意义上的财物,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意见如下:《解释》起草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应当在《解释》中明确,对盗窃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经研究认为,此意见不妥。对于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如确需刑法规制,可以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计算机犯罪定罪处罚,不应按盗窃罪处理。主要考虑:其一,虚拟财产与金钱财物等有形财产、电力燃气等无形财产存在明显差别,将其解释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公私财物,超出了司法解释的权限。其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当然可以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量刑。其三,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适用盗窃罪会带来一系列棘手问题,特别是盗窃数额的认定,目前缺乏能够被普遍接受的计算方式。而《最高
    2023-06-02
    176人看过
  • 盗窃虚拟财产的认定
    行为人窃取他人虚拟财产,被害人就完全丧失了对其所持有的虚拟装备、武器等电磁纪录之支配关系,即无法行使对自己所有的虚拟财产的使用、处分等支配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其虚拟财产完全已经消耗殆尽,如同没有。因而,虚拟财产具有消耗殆尽之特性。虚拟财产虽然可以追回,但这如同现实社会的财产被他人盗窃之后,可以追赃一样,所以,不能因此认为虚拟财产不具有消耗殆尽之特性。同时,行为人盗窃他人虚拟财产之后可以建立自己之持有支配关系,可以任意对虚拟财产进行使用和处分。因而,盗窃虚拟财产,完全符合盗窃罪破坏原持有人对于财物之持有支配关系而建立新的持有支配关系的特点。盗窃虚拟财产与盗窃现实财产,只是物体存在空间不同,物体形态不同,盗窃手法不同而已,网络时代的虚拟财产犯罪,和现实财产无实质区别。从法律对财产的定义来看,虚拟财产也应得到法律保护,网财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
    2023-03-07
    296人看过
  •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是什么1、盗窃他人用现实货币购买的虚拟财产。这里又分两种情况:一种盗窃他人虚拟财产,加以变卖的行为;另一种是盗窃他人虚拟财产自己使用的行为。这两种行为,虚拟财产均与现实世界发生了交互,盗窃被害人的虚拟财产实质上等于盗窃了他人现实中的财产,虚拟财产只不过是现实经济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已,虚拟财产已具有了现实世界中财产的性质,对于前一种情况,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比较明显,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这里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价格的计算问题,该行为中存在两个价格,一个是被害人的购买价格,一个是行为人的变卖价格。具体如何确定,下文再行探讨。对于后一种情况,行为人盗窃他人虚拟财产没有变卖,而是留与自己使用,这种情况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难以认定。我们认为,可参照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为《盗窃问题解释》)。该解释规定,
    2023-04-26
    54人看过
  •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
    1、盗窃他人用现实货币购买的虚拟财产。这里又分两种情况:一种盗窃他人虚拟财产,加以变卖的行为;另一种是盗窃他人虚拟财产自己使用的行为。这两种行为,虚拟财产均与现实世界发生了交互,盗窃被害人的虚拟财产实质上等于盗窃了他人现实中的财产,虚拟财产只不过是现实经济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已,虚拟财产已具有了现实世界中财产的性质,对于前一种情况,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比较明显,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这里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价格的计算问题,该行为中存在两个价格,一个是被害人的购买价格,一个是行为人的变卖价格。具体如何确定,下文再行探讨。对于后一种情况,行为人盗窃他人虚拟财产没有变卖,而是留与自己使用,这种情况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难以认定。我们认为,可参照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为《盗窃问题解释》)。该解释规定,对偷开汽车的,以非法占有为目
    2023-03-25
    333人看过
换一批
#网络侵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 于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 更多>

    #虚拟财产
    相关咨询
    • 盗窃虚拟财产构成盗窃罪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般一是虚拟财产不具有法律意乂上的财产属性.虚拟财产不具有法律财产中管理、自由交易的可能性,也不能独立性地存在.网络财产的虚拟性表现为虚拟财产依赖于网络而生,依附于网络环境,行为人盗窃的是代码,脱离网络环境并不存在.其次,虚拟财产存在的期限性是网络运营商决定的,期限的长短完全取决于游戏服务经营状况,并非如现实财产有一个自然消亡的过程.二是从盗窃罪认定上也存在法律障碍.三是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
    • 盗窃虚拟财产是否构成盗窃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11
      盗窃虚拟财产是可以构成盗窃罪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
    • 盗窃,抢劫虚拟财物构成盗窃罪,抢劫罪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1
      是的。虚拟财产也有经济价值,侵犯公民的财产就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
    • 盗窃虚拟财产是盗窃罪吗虚拟财物可以交易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一般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不可以认定盗窃罪。 关于虚拟财产能否归入传统意义上的财物,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意见如下:《解释》起草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应当在《解释》中明确,对盗窃游戏币等虚拟财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经研究认为,此意见不妥。对于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如确需刑法规制,可以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计算机犯罪定罪处
    • 虚拟财产盗窃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1
      网络盗窃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应当视为盗窃罪,并依《刑法》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首先,虚拟财产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主要通过玩家操作游戏产生,其价值包括玩家的劳动投入、上网等;另外,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可以通过充值卡来实现的,而这种游戏充值卡是游戏玩家通过支付现金(即真实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