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2:40:30 138 人看过

一、股权转让出资的方式

1、以货币形式出资的

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

2、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二、股权不得用作出资的情形

(1)已被设立质权;

(2)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1)作价入股协议;

(2)作价入股协议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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