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国高利贷犯罪:从法律到现实的现象与本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6:45:41 110 人看过

我国刑法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其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高利贷相关文章
  • 我国民间借贷现状分析
    法律综合知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日益加快,民间资本规模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也使得很多中小微企业和农民群众融资难的问题日渐凸显,客观上就带动了民间借贷形式的迅速发展。由于民间借贷自身存在的手续简便、办理快捷、融资灵活、利率较高的优点,相比于正规的融资渠道没有那么繁杂的交易手续和交易费用,能够为很多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更加有利的融资手段,因而在民间具有广阔的利用空间和很大市场份额,特别是在一些规范化的金融服务结构不是很多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又不是很高的地区,更是一种发展有效便利的融资形式。然而,由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民间借贷一般都是在半公开或者秘密的环境中进行的以双方信誉为维系手段的信贷资金交易行为,手续不健全、担保抵押环节缺失、法律法规约束机制不完善等情况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也经常发生高利贷或者高息集资等违反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也给资金支付者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如何客观分析民间借贷存在的
    2022-05-02
    211人看过
  • 高校隐性就业现象分析
    小孙老师五年前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当时他月薪450元,与人合住在研究生宿舍里,每天三餐吃食堂,到了月底不得不勒紧裤带。一年后,女友看着他的窘态,拼命劝他出国。思忖再三,小孙老师没有走,而是到中关村的一家民营公司兼职搞控制项目开发。三年后,他有了自己的捷达车,住上亚运村的公寓楼,并且在自己研究的智能控制领域小有建树。回首这三年,小孙老师感慨万千:“我特别感谢我们系领导的开明,能默许我在外面搞开发。不然的话,我可能早就出国了。”小孙老师所在的自动化系系主任王教授说;“其实我早就知道小孙在外面有‘副业’,前两年他老提出国的事,这段日子他不怎么热衷移民了。他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使我们学校在智能控制方面始终走在前列。他用自己的才智和劳动提高生活水平,实际上也减轻了学校的负担,我觉得这样挺好。”同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相比,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受过多年的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具有较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但
    2023-06-05
    493人看过
  •  对我国婚姻犯罪现象的探讨
    在我国,买卖婚姻不一定是犯罪,但一定是违法的。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若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应当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我国,买卖婚姻不一定是犯罪,但一定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若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应当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 办 婚 姻 会 怎 样 ?包办婚姻是指在双方家长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由长辈为子女安排婚姻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是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包办、干涉婚姻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破坏自由相权、非法剥夺或者限制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自由和尊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法律禁止包办婚姻。对于包办婚姻的行为,
    2023-09-06
    418人看过
  • 我国女性犯罪的现象和成因
    一、我国女性犯罪现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女性越来越多地参与社会生活,女性犯罪数量因而逐渐上升,不断增多的女性犯罪给社会带来新的不安定因素,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女性无论从生理还是从社会角度讲都属弱者,是受保护的对象,女性维权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二、女性犯罪的原因女性犯罪问题的日益突出,已经成了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了解女性犯罪的成因,主要概括为以下因素:(一)社会因素1.经济体制改革的负面因素导致女性犯罪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女性进入了社会的所有阶层和行业,她们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多。在社会的巨大变革中,在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转型期里,出现了许多管理的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从事贪污、侵占、诈骗、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以可乘之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内大批企业破产倒闭,特别是中心企业,有些因环保问题被关停并转。随之而来的是大批职工下岗失业
    2023-04-25
    72人看过
  • 农村高利借贷现象
    隔离于官方正式金融,以及国家金融控制的偏好,民间金融部门独立于国家的货币政策传导体系,利率调节无法作用于民间部门。因此,民间金融部门的利率变动鲜有人为干预和政策调节的因素,基本上由市场决定。在漫长的资本积累和资本形成的过程中,民间金融市场的形成是相当缓慢的,在一个封闭稳定的系统内,资金供求的变化具有一致的稳定性,从而民间利率较为稳定。饶有意味的是,每次严厉的治理整顿都不能将过高的民间利率抑制下来,说明高利率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一般而言,我们认为农户的高利借贷都是在起资金需求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满足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但高利借贷也可能本身是在农户经过成本收益分析后得出的结果,也是在市场定价机制下的选择。只要不是太突出的高利贷,基本上对农户的生产生活是有促进作用的。有利于缓解农村资金供求严重失衡矛盾,有利于农户缓解燃眉之急,为农户的可行性投资计划提供资金可能。温州经济模式神话,与民间金融活
    2023-04-23
    437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中的非故意犯罪现象分析
    单位犯罪不都是故意犯罪。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行为。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单位犯罪的特点在于:在单位故意犯罪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是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在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是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单位犯罪在客观上具有以下两种情况:1、单位故意犯罪行为;2、单位过失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故意犯罪
    2023-07-04
    298人看过
  •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法律分析
    论文提纲一、家庭暴力的现状阐述1、我国家庭暴力现状2、妇女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原因分析二、预防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1、建立完善的妇女立法体系2、形成一个严密的妇女权益之网3、女性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4、消除家庭暴力必须要标本兼治三、杜绝和惩治家庭暴力的对策1、提高法律意识2、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3、营造良好的社会尊重妇女的氛围摘要: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心理各层面的社会支持体系。关键词:家庭暴力法律措施危害成因对策【正文】女人是生理上的弱者。莎士比亚的“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的名言在男女生理比较上有其真理性、永恒性。在男女组合的家庭中,女人自然成为家庭暴力的
    2023-06-14
    487人看过
  • 骗保现象的分析
    有期徒刑
    骗保是一种保险欺诈行为,常见的有骗医保、骗保险等情况。保险关系投保人一方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或者利用保险合同内容,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损害,以谋取保险赔付金的,均属投保方欺诈。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骗保怎么举报一旦发现骗保线索,可拨打12333进行举报,市人社局将依法查处骗保行为。骗保行为:参保单位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参保单位伙同个人、其它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参保单位通过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个人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个人利用他人身份和社会保险证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个人伙同他人、单位或其它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均为骗保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
    2023-07-06
    355人看过
  • 剖析我国安防产品质量认证缺失现象
    须待改进的认证制度对于企业不能积极主动进行产品检测和认证的现象,企业方指出,现行的证书获取制度有待改进。他们对产品检测类别之间的相互不承认,以及不考虑产品的实际情况,对一刀切进行认证的情况颇有微词。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深圳摄像机生产企业负责人向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表示了他的无奈,现在产品的检测有多家机构来进行,而企业获得的检测和生产登记批准书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认可度,有的地区不认可,有的地区认可。而那些不认可的地区,企业为了进入当地市场,不得不再次花钱申请批准书,这些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现在认证制度由于过于一刀切,导致一些企业不愿意对一些新产品进行认证。这一点表现认证制度不能给予认证产品一定周期的市场反馈过程。一家欧资企业市场人员说,产品认证是否必不可少,取决于相应的市场环境。为了防范风险和不必要的麻烦,通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市场需要,被要求一定要进行的型式检验和生产等级批准书,公司会
    2023-04-24
    188人看过
  • 违法与犯罪现象的探究
    违法和犯罪的区别、联系: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的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2、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3、违法行为由国家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而犯罪行为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违法和犯罪的惩罚1、处罚执行机关不同,处罚的方式不同,轻重程序不同。2、一般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制裁,程度一般较轻,一般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3、犯罪行为,必须经法院审判才能确定有罪,处罚执行机关有法院监狱公安部门,程序一定较重,如主刑有: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外国人的还可以附加驱逐出境等。4、一般违法不会有犯罪记录,即案底,犯罪记录就是只有触犯刑法的人才会被记录,一般违法,如打架,只是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法,依法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是刑
    2023-08-17
    275人看过
  • 超载现象分析
    机动车
    4.2米货车属于轻型载货汽车,载重五吨以内。根据国家货车分类标准,货车按载重质量和长度可分为:1、微型总质量1.8吨,车长小于等于3.5米。2、轻型车载1.8吨<总质量6吨,车长小于6米。按照最新的货车车型分类标准,蓝牌货车必须符合总质量少于4.5吨的标准。虽然在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中蓝牌货车属于二轴车厢,限值为18吨,但是要留意后面备注,其中写着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车辆超载多少会算严重超载如果车辆载物超过规定的核定标准30%,将严重超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驾驶证上批准的载物质量、装载长度和宽度。同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荷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荷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
    2023-07-03
    117人看过
  • 犯罪现象的性质包括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一、刑事立功要满足的4个条件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4、客观
    2023-03-12
    349人看过
  • 合理避税的现实与法律危害性分析
    合理避税包含避税行为,而避税行为是有危害性的。从法律的角度看,避税的危害性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是避税行为的现实危害;另一层则是避税在法律上带来的不利后果。以下笔者将分别进行阐述。一、避税行为的现实危害避税行为的现实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导致不公平竞争,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税收也是企业的一项成本开支,在税前利润相同的情况下,避税纳税人的实际纳税额可能要远低于应纳税负,而未进行避税安排的纳税人的纳税额相比之下会高出许多,这样未避税纳税人的成本就增加了,在竞争中自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可见,税负的不公平导致了竞争的不公平,最终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2.导致国家财政收入计划的落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财政收入被用于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及其他财政支出中。避税行为满足纳税人的个人经济利益的同时必然会损害国家的税收利益,使国家税收水平降低、税收实际数额减少。而且,国家财政计划是其他各项事业发展的
    2023-06-07
    339人看过
  • 钉子户现象的法学分析
    法律综合知识
    分析钉子户现象,对于解读社会法治进程中社会原子的运动轨迹,探究制度力量、法律规范的互动关系,具有参考价值;甚至对社会法治建构和安定整合,也具有理论启示作用。钉子户现象钉子户钉子户,是指在国家所有土地上居住,被国家机构或商业机构要约变更土地用益关系,但是本方拒不承诺要约方的单方定价,拒绝交易的民事主体。拒不承诺要约方的单方定价的人,被形象地描述为钉子,这既是对公民存在状态的一种描绘,也隐喻着国家权力装置的功能,即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装置具有拔除钉子户的钉锤功能――要约不被承诺,权力装置可以导致交换合意过程中止。钉子户是在特殊社会情态下出现的自然权利或法律权利伸张者,是抵抗者、谈判人,这个社会角色对社会和自身的贡献,比坐卧土炕上放弃合法权利、等待司法调解员处理纠纷的萎靡性本土社会原子,能动得多,先进得多。对这一特色鲜明的事物,合意法学研究者有高度的思考兴趣。对钉子户现象进行深入的学理分析,似可创
    2022-04-14
    391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高利贷
    词条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 更多>

    #高利贷
    相关咨询
    • 质权实现方式的法律法规分析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01
      质权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这也就是质权,又称“质押”。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时,质权人应返还质押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
    • 现在的网贷到底犯法不犯罪?利息太高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8
      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 实现高利贷的方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4
      实现高利贷的方式: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经济史学者通常会按照如下方式定义高利贷:选定一个“我们觉得合适的”数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后把利率超过了20%的任何借贷定义为高利贷。这样的定义从字面意思上看并没有错,因为超过20%的利率的确比较“高”。但是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下,“高利贷”这个概念往往跟负面的意识形态连
    • 现在在我国现在放高利贷赚钱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8
      高利贷也有风险,有可能会收不回来,当然,如果你对自己这方面很自信,确实赚钱,现在一般的高利贷是8到10的利息,你放一万,一个月利息就是800——1000,一年比本金还高,而且逾期了,还有逾期费
    • 新闻侵权现象的原因分析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03
      部分新闻工作者业务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他们在新闻采访过程中容易出现新闻侵权的问题。一些新闻工作者甚至有着特权思想,把自己视为新闻仲裁者或审判者,在新闻采访中体现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从而导致不公正的报道。此外,新闻媒体缺乏相应的行业内部自律规范,也容易出现新闻侵权事件。为了保护新闻真实性和避免新闻侵权,需要调整新闻行业规则、重塑行业规范,制定成文的新闻法和行业内部规范。同时,新闻机构在新闻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