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应该怎么判决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7 22: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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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的处理原则: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取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房地产,必须登记所有权的转让,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已合法取得商品房所有权,其他买受人不得主张其权利;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买受人可以依法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房屋所有权未转让。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将房屋交给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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