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销后签订服务期是否合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53:30 284 人看过

职称晋升后签订服务期是否合理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职称晋升后签订服务期协议是不合理和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方可约定服务期协议,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约定服务期限的协议

劳动者违反约定服务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业主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雇主和工人就服务期达成一致,雇主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赔偿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劳动报酬的增加

根据《劳动法》第18条,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原因一般如下:

1。合同标的不合格。如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用人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合同内容违法,即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良好习惯,或者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同意制造甲基苯丙胺、假钞等。含有非法内容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意思的表达是不真实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产物,应当是当事人意志的真实表达。以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此无效。非法合同形式。即劳动合同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应当核实或者当事人要求核实的劳动合同未经核实。一般来说,只要双方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合法化,合同就可以被视为有效。

上述知识是小职员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晋升职称后要求签订服务期协议是不合理和违法的。只有在雇主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后,才能同意服务期协议。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能否在签署合同后取消律师服务?
    和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生效后,委托人与律师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委托合同。但委托人不得擅自解除,如果擅自解除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履约能力严重不足、信用严重缺陷或其客观行为表明他将不会或不能履约的,可通知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对履行合同提供充分的担保,对方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充分担保,可立即解除合同。追加嫌疑人是否能增加律师审查起诉追加单位为嫌疑人可以增加律师,但是律师最多不超过二人。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等,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
    2023-07-17
    399人看过
  • 服务合同签订后可以解除吗
    服务合同签订后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即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一、合同解除的后果1、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2、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3、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
    2023-02-18
    103人看过
  • 非诉讼服务合同签订后需要提供哪些服务?
    一、非诉讼服务合同签订后需要提供哪些服务?1、提供法律咨询即对生产经营及公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事务接受咨询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大到公司巨额投资的决策,小到邻里纠纷的解决,都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专业的法律问题,律师的咨询意见有助于更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和风险。2、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中,由律师起草制作、审查修改的诸如合同、声明、遗嘱等法律文件无疑更规范、科学,可以避免很多漏洞和风险。3、日常事务的法律审查公司业务往来中,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如何防止因合同的不严密带来的风险、如何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收集证据,在一个不打官司的非诉讼律师协助之下,都可以做得更好。4、参与商务谈判不打官司的非诉讼律师与委托人一起参加重大谈判,可以即时发现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也使这种谈判因律师的参与更加规范科学。5、员工法律培训不打官司的非诉讼律师可以帮助企业通过专题讲座、座谈
    2024-01-12
    408人看过
  • 晋升职称后签定服务期合理吗
    晋升职称后签定服务期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晋升职称时,专利发明人有先后顺序吗?晋升职称时,专利发明人有先后顺序。1、评审单位认可专利发明人的位置有限,通常是专利的前四发明人。一项专利中,可安排发明人多少,实际上是没有人数限制的。但评审单位会给予专利发明人署名的先后顺序,来界定可加分的发明人。而界限就是第四发明人,在第四发明人之后的发明人,不被评审单位认可。2、评审单位给予前四发明人有不同的加分。一项确定的专利类型,所获得的职称加分,在某一单位是可以确定的。多个发明人时,是多个发明人分摊一项专利的加分。排名靠前的发明人获得的加分比例高。晋升职称时,各地区各单位都加入了专利的考核,在评职称前,不仅要拿到专利授权证书,还要
    2023-08-07
    478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能否在哪些情况下终止签订
    一、物业服务合同能否在哪些情况下终止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物业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物业服务的时间,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续订合同的意图,物业合同自然终止。二、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包括的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
    2023-12-22
    164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怎么修改
    一、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怎么修改在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之后,可能会由于业主的其他要求或环境的变化,导致合部分内容不再符合实际,此时应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对委托服务合同的及时进行修改。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1)协商一致性。即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在原有合同基础之上达成新的的协议。(2)局部变更性。即委托服务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对原有合同内容的局部修改和补充。(3)相对消灭性。合同的变更必然意味着有新的内容产生,它的履行相应不能再按照原有合同进行,而应按变更后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履行。二、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要件要构成委托管理合同的变更,还必须具有以下一些形式要件:(1)已存在合同关系基础。合同的变更必须建立在已有合同基础之上,否则就不可能发生变更问题。(2)具有法律依据或当事人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也可通过(3)具备法定形式合同的变更。应当从形式和实
    2023-05-03
    379人看过
  • 在质保期满后,支付商品或服务的费用是否合理?
    1、您询问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法律限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你们无签订的做法隶属违法做法。但你事实上上履行了工程义务,所以你们事实上上成立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现在你们完工了,合同质保期都过了,另一方不按照商定支付你工程款的做法,隶属违约做法。4、根据法律,发包人未按照商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能够催告发包人在合法时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所以你们能够通过邮件等方式催告另一方在合法期间支付工程款,如果另一方不支付,你们能够约发包人商量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从而支付工程款。6、如果另一方不到庭,法院能够缺席裁判。另一方不执行裁判书的,你们能够申请强制执行。贸易付款方式有哪几种(
    2023-07-08
    116人看过
  • 实习期签订的是否是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而实习期的大学生并不是劳动者,所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用人单位存档的法律文件有哪些?(一)劳动合同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不言而喻,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企业将每月支付员工二倍工资。2、合同内容企业至少应准备三份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需要的
    2023-03-13
    151人看过
  • 签订服务期限劳动合同有效吗
    签订服务期限劳动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服务期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确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享有、履行各自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之一,在该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是明确的、具体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服务期限主要是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
    2023-03-19
    106人看过
  • 居间服务是否必须签订合同,居间人的义务
    一、居间服务是否必须签订合同提供居间服务的,要签订居间合同,而签订合同可以用口头、书面等的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024-02-06
    28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间服务是否必须签订合同
    一、民法典中居间服务是否必须签订合同委托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委托人和居间人要签订合同,但没有规定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可以口头进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居间人忠实义务有哪些内容忠实义务是指居间人就自己所为的居间活动,都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义务。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要求:1、居间人应将所知道的有关订约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2、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者损害委托人
    2023-04-13
    306人看过
  • 签订服务期协议后,劳动者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授予了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的单方解除权。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协议的限制,同时应当按协议约定按比例返还劳动者垫付的相关培训费用,但无需支付违约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导致合同无效的:(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若用人单位未发生上述情形,服务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未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而离职的,则构成违约的
    2023-04-01
    451人看过
  • 签订服务期协议应防范哪些法律风险,怎么签订服务期协议
    签订服务期协议,主要在于防范违约金数额,服务期限的法律风险。服务期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协议不同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用人的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任何一方都不可单方面解除服务期协议。(一)签订服务期协议的法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单位与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的法定条件是单位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而不是上岗培训或一般员工培训,否则不得约定服务期。(二)违约金数额的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双方协议是否约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培训费用数额的超过部分
    2023-12-21
    186人看过
  • 劳务合同是否可以在入职前签订?
    入职前签订劳务合同合法,入职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是等同于入职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入职前签订,也是为了以后在单位工作。对于单位的劳动人员,或者是被外单位借调的人员停职人员等特殊人员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任何单位,在招聘工人的时候。都必须依法和入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务合同怎么纳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200元个税;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800元个税。3、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4、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
    2023-07-14
    39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先缴费后签订情感挽回服务合同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5
      这个没有啥意义的,情感只能靠自已去处理,靠他人来解决,不现实的东西
    • 晋升职称之后签订服务期合理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晋升职称后用人单位要求签订服务期协议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服务期协议只能在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后才能约定的。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
    • 在酒吧签订服务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8
      需要,只要你和酒吧产生了劳务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务合同。你的行业属于服务行业,应该还有一些类似于服务行业从业证之类的东西。
    • 促销服务费是还是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营改增前,促销服务费需要缴纳营业税,归地税局征管;营改增后,促销服务费缴纳增值税,归国税局征管。
    • 服务期签订合同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设定劳动合同预约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和劳动者正式报到上班时间有一定的时间距离,在此段时间若发生意外,而劳动合同又没有明确合同生效时间,用人单位可能会被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