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什么?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用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实践中,由于一些非专业人员对野生动物领域了解不多,因而通常对何种动物为野生动物的认识不够,也因此对该种动物缺乏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了非法收购自己认为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一般不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自己认为不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而事实上确实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亦不宜以本罪论处。
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主观方面有哪些证据
310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犯罪构成
130人看过
-
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审判
322人看过
-
关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有何规定
163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量刑怎么规定的
116人看过
-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杀害的量刑标准
68人看过
-
收购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法律援助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0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5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发布的《国家
-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要判多久年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8《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非法运输濒危动物,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怎么判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18这个问题以及该罪的构成要件有了一定的了解。据报告,目前世界上每天有一种动物消失,相信大家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状况,我们都应该为保护野生动物尽一份微薄之力。
-
《刑法》对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如何处罚?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1)》第64条:非法狩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立案起诉。本条和本规定第65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野生动物和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