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流程怎么走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18:44:23 395 人看过

1、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流程:如果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则当事人可以先申请仲裁;然后由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审理,由各方质证和辩论;最后由仲裁机构调解或者及时作出裁决。

2、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一)当职工因病伤亡或是确诊患有职业病之后,其所在单位就需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或者是职工确诊职业病后的30天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申报工伤。

(二)在申请并提交了工伤报告之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会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如果已经确定为工伤,就不需要走这一步了。

(三)劳动鉴定委员会会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

一、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1、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2、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3、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4、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单位如何举证?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单位如何举证?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即我们所称的“举证责任”正置,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再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应当提供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凡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调查取证无果的情况下,就要由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
    2023-06-04
    423人看过
  • 发生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实践中其解决办法有很多,如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等等。但要是选择提起劳动诉讼的话,则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的处理,且至少有一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中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
    2023-06-19
    43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包括哪些补偿?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
    2023-06-25
    32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的含义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
    2023-05-09
    404人看过
  •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跟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样的吗?
    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
    2023-04-16
    44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成都什么是工伤待遇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30
      处理条件:1。已确认为老工伤人员;2、老工伤人员数据已录入系统;3、鉴定为1-4级老工伤人员;4、所在单位按期支付。线下查询:成都市社保局医疗管理处及分局: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一环路4号电话:12333锦江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电话:86783545青羊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丝街8号电话:86936169金牛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弯6
    • 请求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是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一、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 二、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 受害人死亡的根据工伤认定结论,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伤者经治疗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和伤者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先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个人办理流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个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即可,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例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诉讼技巧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3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