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怎样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9:33:43 317 人看过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所受案的范围的解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且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出了详细规定。

一、如何处理不服工伤保险待遇的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服工伤待遇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网上起诉多长时间立案

7天。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三、报案不受理怎么办

首先,要看具体情况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够不够立案条件。受案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认同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受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所以,当事人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受理的范围内。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的话,可以到上级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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