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违约行为是否追究违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31:59 241 人看过

一、默认违约行为是否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的,就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所以默认违约也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违约的,一般可以免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出现合同违约的,就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默认违约同样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但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违约的,一般可以免除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只有认购书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一、只有认购书如何追究违约责任签订认购书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构成违约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承担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
    2023-04-18
    399人看过
  • 承诺不追究违约责任是否有效,违约责任的特征有哪些
    一、承诺不追究违约责任是否有效这个要视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签订不追究刑事责任承诺书时,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自愿签订、承诺书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二、违约责任的特征有哪些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2、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对相对方承担的责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
    2023-04-18
    207人看过
  • 被告是否可追究原告的违约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应诉的,不能在同一诉讼中追究原告的违约责任,只能进行答辩。如果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被告可以提起反诉,在反诉中主张违约责任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条诉的合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一、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
    2023-02-19
    422人看过
  • 承诺书是否可以作为违约证明追究责任
    一、承诺书是否可以作为违约证明追究责任如果承诺书具备合同性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二、出现不可抗力
    2023-06-17
    189人看过
  • 民间借贷是否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一、民间借贷是否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如果借贷一方违反了借贷合同中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二、民间借贷案件中存在的新问题(一)
    2023-05-06
    94人看过
  • 追究违约责任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追究违约责任是不是超过诉讼时效,要看当事人追究违约责任的时间而定,如果违约后,超过3年主张违约责任的,超过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借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借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也可以追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2023-08-17
    270人看过
  • 我司保留追究违约责任
    暂时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追究责任,但不排除以后可以提起诉讼追究责任的权利。一、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有哪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如下: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2、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3、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包括: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2、最佳证据规则;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4、口供补强规则;5、证人作证规则;6、认证规则。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
    2023-03-11
    270人看过
  • 恶意第三人能否追究违约责任
    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的,由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能向第三主张违约责任,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一、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
    2023-03-02
    70人看过
  • 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能否转让
    一、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能否转让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而主张违约责任具有专属性的,不能单独转让。合同权利转让时,违约责任主张权才能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在买卖合同
    2023-04-18
    455人看过
  • 什么叫违约责任和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一、民法典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二、合同违约之后就失效了吗?合同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中止,但合同如果有后义务的,不履行后义务的情况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
    2023-03-06
    242人看过
  •  违约与侵权:是否可以合并追究责任
    本文探讨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发生的前提条件以及责任竞合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选择哪种责任的问题。侵权行为通常是建立在合同基础之上的,因此存在合同关系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发生的前提条件。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选择依照《民法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存在合同关系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发生的前提条件。侵权都是建立在合同基础之上的,是以违约形式出现的,违约可能先于侵权发生,也可能与侵权同时发生,由此形成两种责任的竞合。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即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民法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违 约 与 侵 权 同 时 发 生 时 的 责 任 竞 合题目:违约与侵权同时发生时的责任竞合分析:在实际生活中,当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同时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此时责任竞合问题便会凸显。根据我国《民
    2023-09-13
    243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是否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一、债务人死亡是否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债务违约后,债务人死亡的,不影响债权人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以债务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以继承财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3-05-06
    453人看过
  • 违反合同不追究责任的情况有哪些,违约行为是什么?
    一、违反合同不追究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
    2023-06-26
    281人看过
  • 买方违约卖方能否追究连带责任
    一、买方违约卖方能否追究连带责任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追究买方违约责任,但不能追究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卖房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一、若买方起诉到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一)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二)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三)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
    2023-05-03
    10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合同违约是追究违约责任还是追究过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果是合同关系,仅存在违约责任。追究过错的侵权责任可以适用,但两者在诉讼使用上存在非常大的区别。如有需要可联系我们
    • 追究违约责任,为何撤销合同和只追究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所具有的过失所承担的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1
      1、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 2、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违约行为作不同分类:
    • 没有守住秘密违约责任是否也可以追究违约金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
      不可以同时适用,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一种。定金和违约金都是为了防止一方在交易中违约造成损失而设置的违约责任。《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支付,一方面意味着主合同的解除,违约一方不再承担对主债的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它可以作为预定赔偿额,受害人对于超出定金数额的损失,不得另外提出赔偿。而违约金
    • 恶意违约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29
      恶意违约不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因为恶意违约属于民法领域,不能动不动就苛责于当事人刑罚。对于当事人来说,刑罚是最严重惩罚,不到万不得已不得适用。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则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