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定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08:22:44 178 人看过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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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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