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适用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20:51:11 230 人看过

植物新品种权的转让或许可,是可以参照适用技术合同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六条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

一、技术合同的类型

1、技术开发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可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订立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

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技术咨询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咨询服务,另一方支付咨询报酬的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定义有哪些规定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特征的专利、技术秘密等许可他人使用而签订的合同。而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技术转让给他人而签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品种权相关文章
  • 植物新品种权是否可以转让和许可?
    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将植物新品种权进行转让和许可。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条件是什么(一)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二)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三)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四)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五)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六
    2023-07-19
    323人看过
  • 技术服务合同(农产品种植)范本
    技术服务合同(农产品种植)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本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订立(本合同适用于_________地区引种_________株以上、建立成规模种植基地_________亩以上的客户)。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产品种植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二年嫁接种苗共_________株、其中_________株、_________株、_____株,单价______元,总价_______元,_________提货。第二条甲方每年举办三次技术班,乙方可选派_________人免费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栽种、育苗、剪枝、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加工等。食宿、交通由乙方自理。第三条甲方设专家热线,由著名专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第四条乙方有重大技术难题,甲方可
    2023-04-23
    193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权应符合什么条件,植物新品种权是什么
    一、植物新品种权应符合什么条件植物新品种权应符合如下条件: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二、植物新品种权是什么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植物新品种权包括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其中经济权利是指权利人
    2023-06-28
    255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规定和流程
    申请流程条件如下:(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怎么申请植物新品种权1、植物新品种权,其实就是工业产权当中的一种类型,它指的是完成了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于其获得了授权的品种,依找相关法律的规定而所享有的排他的使用权利。2、植物新品种,其实指的就是那些经过了人工培育过程,或者是对于那些经过了发现的野生植物再进行了开发之后,所具备了相应的新颖、特异
    2023-07-06
    393人看过
  • 配方技术转让是技术合同吗?
    配方转让属于技术合同转让,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出让方将一定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移转受让方,而受让方须支付约定价金或使用费的协议。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等多种。主要特征:(1)其标的是某种无体财产,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成果;(2)它是转让技术成果财产权,特别是使用权的合同,出让方在转让其技术后往往并不丧失其技术成果所有权。其主要合同内容包括:鉴于条款、定义条款、转让方式、权利范围、合同区域、转让费用、担保条款、技术改进与回馈、保密条款、合同期限等。一、技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技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要根据技术合同的类型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五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主要义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第八百五十八条【技术开发合同风险负担及通知
    2023-06-22
    491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属于什么权
    一、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属于什么权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其核心属性在于其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具体归属于植物育种者。根据相关法律及实践,品种权的归属情况可细化为几类:1.当个人利用单位资源执行育种任务时,品种权归属于单位;反之,非职务育种所产生的品种权则归属于个人。2.委托育种中,品种权的归属依据合同确定,无合同则归属于受委托方。3.合作育种时,品种权由共同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共有。4.当存在多个申请人就同一新品种申请品种权时,权利将授予最先申请者或最先完成者。5.品种权作为一种可转让的权益,遵循市场经济原则,能够进入市场流通。二、如何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植物新品种权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从多个方面着手。1.育种者应审慎选择具备良好市场前景的品种进行申请,同时考虑申请成本及后续维护费用。2.在正式申请前,咨询专业的品种权代理事务所是明智之举,它们能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避免不必要的弯路。3.技术要求
    2024-08-14
    429人看过
  • 技术合同转让的有关要素规定
    (1)使用权限的限制: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使用权限。专利与技术秘密的使用权限以让与方是否可以再详谈的地域范围内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为标准,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2)使用期限的限制: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使用期限。合同未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方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但合同约定的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不能超过整个专利权期限。(3)使用地区限制: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技术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地区,并可同时约定与实施专利技术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相联系的产品制造、使用和销售地区。如果合同没有此方面的约定,则视为受让方享有授予该专利的国家或地区的任何地域内实施专利技术,以及在世界上任何地域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权利。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地域限制条款与专利权本身的地域限制不同。专利权本身的地域限制是指专利仅在授予国有效,这是
    2023-02-24
    122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品种权代理企业第四条从事品种权代理业务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属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企业;(2)具有2名以上取得品种权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开展涉外品种权代理业务的,须至少有1人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有从事品种权代理业务所必备的办公场所和设备;(4)从事国内品种权代理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从事涉外品种权代理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第五条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品种权代理企业资格审批。申请从事品种权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下列文件:(1)从事品种权代理业务企业申请书;(2)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4)品种权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人事关系证明;(5)企业注册资金证明。第六条自品种保护办公室批准之日起,品种权代理企业依法开展下列品种
    2023-04-23
    248人看过
  • 权利用尽原则在植物新品种侵权诉讼中的适用。
    《专利法》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就是限制专利权权利的权利用尽原则。司法实践中,将该原则适用于品种权侵权诉讼,值得探讨。按照现行《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其中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包括从被许可人获得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后出售的单位或者个人。本案的被告通过从被许可人的被许可人的代销人处购买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并出售的行为,属于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行为,构成侵权;尽管这样认为或许对于品种权人的保护范围太宽,而于被告等后续出售者似乎有失公平;但是品种权人和后续出售者之间利益的平衡,可以通过签订许可合同或授权
    2023-04-03
    114人看过
  •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何种形式
    技术转让合同的类型包括:(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三)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的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合同。(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一、技术转让合同双方有哪些义务《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
    2023-03-28
    119人看过
  • 种植牙技术合同怎么写?
    甲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乙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项目名称:_____。(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2.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__________________。3.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水平:__________________。4.投资总额:____________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__;乙方投资___________;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__%。(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5.双方的具体
    2023-05-22
    253人看过
  • 技术合同转让权是怎么认定的
    技术合同转让权由双方协商后认定,技术所有方可以对自己的技术进行转让处理,可以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处理。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出让方将一定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移转受让方,而受让方须支付约定价金或使用费的协议。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等多种。主要特征:(1)其标的是某种无体财产,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成果;(2)它是转让技术成果财产权,特别是‘使用权的合同,出让方在转让其技术后往往并不丧失其技术成果所有权。其主要合同内容包括:鉴于条款、定义条款、转让方式、权利范围、合同区域、转让费用、担保条款、技术改进与回馈、保密条款、合同期限等。一、技术转让合同中有关限制的情况(1)使用权限的限制: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使用权限。专利与技术秘密的使用权限以让与方是否可以再详谈的地域范围内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为标准,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
    2023-02-06
    245人看过
  • 技术合同适用的种类有哪些?
    技术合同适用的种类分为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3.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4.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一、技术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1、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万分之五税率。2、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
    2023-03-13
    141人看过
  • 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培训班在上海市举办
    12月1日至3日,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培训班在上海举办。此次培训由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办公室主办,上海市林业总站具体承办。培训班邀请了日本植物新品种测试专家前来授课。来自国家林业局各个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分子实验室、专业测试站和承担DUS测试指南编制任务的专家和代表60余人参加培训。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于建亚、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蔡友铭、上海市林业总站朱建华站长等出席开幕式。在培训期间,三位日本专家分别对“如何根据UPOV相关文件编制测试指南”、“ pov一品红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板栗植物新品种DUS测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和授课。并根据UPOV的“一品红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组织了一品红品种DUS现场测试,理论加实际操作使这次培训的内容更巩固和深刻。培训班还组织各位专家和代表参观了位于松江区九亭镇的国家林业局一品红植物新品种专业测试站(上海)。此次培训
    2023-06-29
    267人看过
换一批
#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品种权
    词条

    品种权是研究出植物新品种的相关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权利,这种权利本质上就是指植物新品种权人拥有的对该植物新品种的处置权利。 植物新品种权是由新指定的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是为了保证研究人员合理处置研究成果而设立的。有利于对研究人员进行一定程度上的... 更多>

    #品种权
    相关咨询
    • 植物新品种权转让纠纷起诉流程如何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6
      1、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
    • 民法典规定植物新品种可以依法转让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在国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国有单位在国内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审批机关登记,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
    • 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
      1、可以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在国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国有单位在国内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审批机关登记,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
    • 植物新品种权能否进行转让和许可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将植物新品种权进行转让和许可。
    •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1.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就是植物新品种权。2.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