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四要件应当是: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主观方面是过失。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不具有该身份的人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客体上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客观方面实施了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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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罪判决什么标准执行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9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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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执行失职罪判决的标准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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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根本结果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5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为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客体上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强制执行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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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30前者是过失犯罪,后者是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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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为什么涉嫌失职罪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8(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