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户和拆迁户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3:00:15 429 人看过

一、棚改户和拆迁户的区别

棚改户和拆迁户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属于民心工程,目的是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房屋拆迁是属于城市改造,对房屋所有者有一定补偿的;

2、补偿标准不同,改造分为货币和产权对换这两种补偿,拆迁对房子产权人给予的补偿;

3、强制性不同,棚改实施过程中,因涉及到公共安全的相关利益,对于少数不服从改造的,都是可以通过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等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棚户区改造的房子怎样办理产权证

1、一般是从买房者和售房者这个交易后的时间算起,一般在一个月内容就要带上购买房子的相关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书、还有就是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手续就可以;

2、当提交完过户申请后,那么就可以前往一些窗口缴纳相对应一些税费才行,那么这些包括了手续费、契税等,只有等这个税缴完后,才能把这个回执单拿回,再将它提交到过户的窗口进行办理,如果买卖双方有一人没有办法去办理手续,那么就要托他人代理进行办理;

3、过户手续都办理好后,那么购买者就可以带上房产卖契,到土地局办理一下登记手续,同时需要提前的材料就有房产证,还有购买的发票、合同书、身份证、墙界表、房子的面积计算表等;

4、最后,购房者一定要等房管局的审核,如果没有问题存在,那么就可以去领取房产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棚户区拆迁与商业拆迁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拆迁与商业拆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1、棚户区改造补偿没有商业性质拆迁补偿高棚户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棚户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2、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百极争取。甚至可以争取到更多补偿。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
    2023-02-10
    6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该如何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棚户区改造时,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不服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产权置换如何补偿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
    2023-08-17
    484人看过
  • 拆迁意愿:棚户区改造是否需要拆迁?
    不是。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是拆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棚户区改造房屋可以出售吗棚户区住房五年内不能买卖。分析如下:1、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2、这样的住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
    2023-07-07
    235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与棚户区改造的差异
    一、土地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二、法律适用不同。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三、补偿标准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较低;而商品房拆迁赔偿是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所给予的补偿,补偿费用比较高,通常补偿额度等同于所拆迁房的市场价值。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吗?安置房和商品房存在土地来源、房屋产权、房屋质量、房屋所享受的权利、交易时间限制、交易限制等多方面的区别。很多安置房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
    2023-07-20
    412人看过
  • 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安置标准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奖励性补偿费及其他补偿项目。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2023-06-27
    5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的比较
    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
    2023-07-05
    436人看过
  • 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普通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1、棚户区拆迁补偿与正常房屋拆迁有何区别。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应当依法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等订立补偿协议,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
    2023-05-31
    277人看过
  • 兰州棚户区拆迁范围
    一、兰州棚户区拆迁范围依据《关于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攻坚行动(2017-2020年)实施意见》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关于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攻坚行动(2017-2020年)实施意见》日前正式下发,依此实施意见,到2020年末,我市将完成约17.5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利用好2017-2020年四年时间,确保至“十三五”末,完成剩余约17.5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消减城中村居民散烧燃煤小火炉6万户,基本完成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另外,要重点抓好两大工程,一是中心城区“两疏导、两扩大”战略,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断头规划路疏通改造及公园绿地改扩建等三项重点任务,大力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建成100个小游园和100个停车场),到2020年实现“人口密度、建筑密度显著下降,绿地面积、公共区域逐步增加”的目标。二是推进重点片区综合整治改造提升战略。综合整治改造提升
    2023-04-14
    460人看过
  • 拆迁和棚改的差异
    房屋产权调换
    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一)补偿标准规定不同: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2、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3、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4、其他的搬迁奖励。(二)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3、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棚改拆迁中,如何保护多数人的利益由于耽误了同组90%居民的危房拆迁,一家“钉子户”被自己组内的邻居们集体表决,而后搬离家具、拆除旧房——强拆了。20
    2023-07-02
    12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是否可以要求原地回迁
    各地棚改项目不少,而如何安置会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生活。很多时候,棚改和安置并不在同一个地点,被征收人有可能将被安置到比较偏僻的地方,比如从一环内的主城安置到三环外的城郊甚至更远。安置房周边的生活及商业环境远不如主城,就连就医和上学等都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很多人想知道,被拆迁户能否要求棚改进行原地回迁?下面拆迁律师团为大家具体分析介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所以,这里能明确的是被拆迁户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是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并且如果
    2023-06-17
    39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要经过哪些拆迁程序
    棚户区改造要经过哪些拆迁程序一、相关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1、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和“四规划一计划”。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房屋征收的,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同时各项建设活动已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简称“四规划一计划”。2、论证补偿方案。在上述条件符合后,房屋征收部门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公布。拆迁户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30日,且市、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进行的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发表意见。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市、县人民政府还要对社会稳定风险作出预期评估,如果涉及的拆迁户较多,风险评估报告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
    2023-03-01
    172人看过
  • 从电视剧《安居》看棚户区改造拆迁
    央-视一套正在热播的电视剧《安居》挺感人的,至少我在观看这部剧的过程中,数度眼眶湿润,尽管我知道那些感人的情节,都是“高于生活”的剧情而已。但是,作为一个跟征地拆迁打交道的法律人,我的热泪盈眶在于,这部在央-视播出的大剧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近乎理想化的拆迁故事,这朦朦胧胧地表明,主流媒体对“中国式拆迁”是抱有美好期望的。然而,期望终归是期望,以每年服务上万计的被征收人,接触数千个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类似于剧中人物张*旗所带领的这支“老弱病残怪”拆迁队,现实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每当要对剧中情节信以为真的时候,我又会马上回过神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安居》讲述的是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故事,而棚户区改造拆迁是当前城市拆迁的热点。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的房屋拆迁的咨询客户中,高达60%以上的咨询内容与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有关。而据国务院文件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
    2023-04-22
    9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要办理什么拆迁手续
    棚户区改造应该通过哪些拆迁程序?一、有关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1。符合公共利益和“四个计划一个计划”的要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房屋征收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和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即“四个计划一个计划”。2演示薪酬方案。符合上述条件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公布。拆迁户要注意征求意见时限不少于30天,市县政府要根据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表达意见。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还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期评估。如果涉及多户拆迁户,应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风险评估报告,决定是否作出征收决定。4。《条例》确立了“先补
    2023-05-08
    131人看过
  • 成都棚户区拆迁流程
    拆迁流程要搬迁的土豪可以参考“成都中心”青羊片区的流程,到时候拆起迁来也不慌。▲棚户区搬迁工作流程一般流程:一、确定拆迁、安置范围和对象1.各镇街区确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范围。2.检查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范围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二、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1.镇街区组织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以村为单位研究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示情况修改完善方案后公布实施。3.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批。4.对确定拆迁的房屋实施征收,其中:
    2023-06-15
    15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商品房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搬迁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8
      一、土地性质不同 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 二、法律适用不同 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补偿标准不同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
    •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哪个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 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2018年10月8日,李克
    • 拆迁房和棚户区房的区别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性质不同: (1)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2)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二、补偿标准规定不同: 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
    • 单位房拆迁棚户区改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
    • 棚户区和城中村拆迁有什么区别? ? ?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
      1、城中村拆迁和棚户区拆迁的区别是土地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不同。城中村属于城市中的农村,其土地性质本身是属于集体土地的!而棚户区一般为国有土地。 2、因此同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很多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种房子对于城中村本身的居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