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判断探望权案件的裁判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40:50 433 人看过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对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原则上探望会安排在周末,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周日下午再负责送回。值得提醒的是,现在很多法官都不愿意将探望权在判决书中明确,以避免日后执行可能面临的困境。从维护子女及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发,为避免今后实际履行当中发生矛盾,离婚双方当事人最好是坚持让法官在判决书中对探望的时间及方式予以明确。探望权,这是实现探望权的最主要方式。3、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

法院探望权方式怎么判决的

一般判决应包括探望人探望的时间、时长、亲自接被探望人等,以此保障探望权。例如最高院公布的49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中第二十九个案例提到,原审法院判决韩某每周探视婚生女儿杨某某一次。每次探视的时间限于周五下午17时,韩某亲自将孩子接走,次日晚17时前将孩子送回,杨某应予以协助。中院审理认为:韩某作为杨某某的母亲,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杨某具有协助的义务,原审确认的韩某探望子女时间,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维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一般小孩探望权法院怎判?
    小孩探望权法院怎判?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
    2023-04-19
    100人看过
  • 法院的探望权
    探望权
    探望权法院的裁判标准是应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前提,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行为不能z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同时,还应尽量减少对离异双方各自重新组建家庭的影响。一、离婚后可不可以不让女儿探视离婚后不让探视女儿,选择到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协助探视。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可以知道,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正常情况下,不直接抚养一方是有探望权的,另一方需要履行协助义务。如果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法院中止探视。那么这个情况下是没有救济的。二、离婚后要每周给孩子探望一次吗?不算频繁,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形下完全可以,可以说这个探视频率是正常频率,一般法院判决的话也基本是这个频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对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三、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可以给女方吗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可以给女方。根
    2023-03-29
    175人看过
  • 股权确认案件的判断标准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合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那么,怎样去确认股东的股权所有呢?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确认隐名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应当有三:一是实际出资,这种出资应当以成为公司股东、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为目的,而不是基于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之间的借贷关系。二是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和人合性,如果一个人仅有资金可出,却与其他出资人不存在任何信任关系,也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关于股份转让时的限制条件,即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此可作参考。三是不存在规避法律的情况。包括利用国家对某些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规避法律对主体的限制,如法律规定国家公务人员不能从事商业行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证券交易的其他人员,
    2023-06-09
    144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件如何判断合法来源
    一、商标侵权案件如何判断合法来源商标侵权案件从以下方面判断合法来源:1.主体适格;2.客体符合;3.主观上“不知道”;4.客观上来源合法。一般情形,符合以上4个条件的,则构成合法来源。二、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七条
    2023-05-25
    298人看过
  • 离婚后探望权如何判决?
    探望权如何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
    2023-06-22
    73人看过
  • 法院如何判断不当得利案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的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受损失是取得利益所致,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取得利益是因,受损失是果。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不当得利法院立案对方不还钱怎么办不当得利法院立案对方不还钱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存款、财产、股票、股份、基金等。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故意转移资产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民法典》第一百二十
    2023-07-20
    54人看过
  • 法院探望权方式是怎样判决的
    一、法院探望权方式是怎样判决的民法典规定,如果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由当事人按约定执行,直接抚养一方有配合义务。如果是诉讼确定的,按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对方不配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关于探视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关于探视权法律有以下规定:一、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配合对方行使这一权利。二、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内容由孩子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
    2024-01-05
    352人看过
  • 探究法院如何判断夫妻分居?
    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但是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不和。(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夫妻分居外地的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地要怎么选择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则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023-08-04
    279人看过
  • 如何判断注册商标假冒案件的立案标准
    一、如何判断注册商标假冒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判断注册商标假冒案件的立案标准: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或违法获利3万元以上的;2.假冒2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3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3.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二、假冒商标侵权怎么举报举报侵犯商标权的方式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罚款。《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
    2023-09-04
    83人看过
  •  立案标准:如何判断一起欺骗案件?
    诈骗罪可以称为欺骗罪。根据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况,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诈骗罪可以称为欺骗罪。根据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况,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犯
    2023-08-26
    325人看过
  • 立案标准:如何判断行贿受贿案件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借贷形式的行贿受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受贿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受贿,而是谋求彼此之间的长期、稳定的权钱交易关系。以借贷为名的受贿如何认定认定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审查双方主体之间的真实关系,看行贿受贿的客观基础。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没有职务上的内在
    2023-07-04
    343人看过
  • 检察院举报立案标准:如何判断符合条件?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怎么到检察院去举报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的形式提出。要如实举报,举报内容要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或者举报中心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7-12
    267人看过
  • 法院探视权怎么样判,探望权行使方式
    一、法院探视权怎么样判1、通常法院会判定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许会有1-2天的探视时间。假如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孩童清晰不肯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申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掠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行使方式是什么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
    2024-04-05
    219人看过
  •  法院如何决定暂停探望权?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法院可以要求暂停探望权以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 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3. 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法院可以要求暂停探望权以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拒绝探望;5.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 婚 后 探 望 权 问 题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有权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方式探望孩子。行使探望
    2023-09-19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离婚探望权法院判决案件的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4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的权利,但是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终止探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 法院探望权审判结果如何判决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5
      民法典规定,如果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由当事人按约定执行,直接抚养一方有配合义务。如果是诉讼确定的,按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对方不配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 离婚起诉案件探望权如何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5
      法院会根据有探望权父母实际情况,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状况等情况,根据不同探望方式的特点,本着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的原则来确定具体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同时法院在判决中应对探望权的安排作出明确确定,增强可操作性,以免当事人在执行时发生争议。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原则上探望会安排在周末,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周日下午再负责送回。根据案情的不同会有
    • 探望权的出具法院判决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30
      协商离婚和诉讼离婚时,离婚双方可以协商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如果离婚双方未能协商探望权,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状况、父母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探望方式的特点,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确定具体的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
    • 怎么判断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是否有探望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8
      离婚探视权的确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